伊斯兰与宽容

  今日世界上的问题出在人们互相不能宽容,因而产生不同程度的矛盾和斗争,小至意见分歧、互相对立、弟兄失和,大至宗教迫害、民族纠纷、战争屠杀、种族清洗,一切不文明的行为都是来自互相缺乏宽厚和容忍。 矛盾和斗争表现的形式往往不同,有时是在理论和道德问题上争论,有时是由于宗教思想和意识形态的矛盾纠纷,也有时表现为政治和社会的斗争。 不论以什样的形式出现,在民众之间或国民之间,由于不能宽容而发生的对抗,由此演变成更为激烈的形式,给人民群众带来的都是灾难和不幸。 根源是互相在思想上不能宽容。

  怎样才能宽容呢? 我在此用伊斯兰的观点给予答复。 宽容的本意是“忍耐”,由此延伸出新的含义,就是“对世界上不同的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克制、尊重、理解、谅解、接受、容忍;承认其他人的表达和表现也具有合理性”。 宽容在阿拉伯语中可以有许多同义词,如Tasamuh,Hilm,Afu以及 Safh等,这些同义词合起来可以把以上延伸的意思都概括进去。 宽容是伊斯兰的教义原则,是每个穆斯林的责任。 但是,宽容不等于让步、屈从、放任自流;绝不是没有原则和立场,没有信仰的意识。 有人说:“某人很宽容,他对这些事不关心,不在乎,无所谓,没有兴趣。” 这不是伊斯兰的态度。

  宽容绝不是说,伊斯兰认为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一样;绝不是说,伊斯兰不比其他信仰和意识形态高尚;绝不是说,我们不想宣传伊斯兰,或者我们不对非穆斯林做劝化的宣教工作。 根据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宣言,宽容应当有这样的定义:“坚持尊重人权的一贯立场;宽容的行为不是指对社会不公正的容忍,也不是要个人放弃或减弱自己的信念。 宽容的意思是,个人在坚守自己信念的同时,也尊重别人坚守的信念。 这个意思是承认,作为人类都有权保持自己与生具来的外貌、环境、语言、行为和价值观;人类都有权在和平环境中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 这也意味着,不能把一个人的思想和观点强加给其他人。” 以上的意思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原则: 一、尊重人类的尊严, 二、承认全人类的基本人性, 三、承认全人类的共性,以及 四、承认每个人的思想、良心和信仰的基本自由。

  【古兰经】的所有启示都尊重人的尊严。 先知穆圣对尊重人的尊严原则做了最完美的解释,他强调所有的人,不论种族、肤色、语言或文化背景,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 伊斯兰的法学原理承认所有的人都享有生命、财产、荣誉和信仰的权利。 根据伊斯兰的教义,如果不坚持最基本的宽容精神,平等和公正都不能存在。 宽容的起点是承认所有的人信仰自由,在信仰和认识问题上伊斯兰禁止有强迫的行为。

  【古兰经】说:“对于宗教,绝无强迫。”(2:256) 对于宗教信仰问题不许进行强制的规定,同时也是指人们在文化和社会习俗方面,也不能强行规定,因为许多习俗与信仰有关。 真主对先知穆圣的启示是这样的:“如果他们退避,那么我没有派你做他们的监护者,你只负通知的责任。”(42:48)

  【古兰经】的另一段经文也是真主对他使者的启示:“你应凭智慧和善言而劝人遵循主道,你应当以最优美的态度与人辩论,你的主确实知道谁是背离他的正道的,他的确知道谁是遵循他的正道的。”(16:125)

  真主对众人有这样的启示:“你们当服从真主,当服从使者,当防备罪恶。 如果你们违背命令,那么,你们须知我的使者只负明白的通知的责任。”(5:92)

  以上这些经文给予穆斯林们明确的启示,不要强迫别人信仰。 在他们传播真主的正道的时候必须尊重别人,以最优美的态度和语言,把话讲清楚,规劝他们加入你的信仰。 真主的使者和使者的弟子们只担负传递信息的责任,把真主的真理通知别人。 至于别人是否接受,那是别人的自由,你无权干涉,更无权强制。 真主对他的使者说:“你说:‘真理是从你的主降示的,谁愿信道就让他信吧,谁不愿信道,就让他不信吧。’”(18:29)

  现在大家可能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既然真主许可人们选择自己的信仰,信不信由己,那么,真主为什么对那些不信道的人们惩罚呢? 我们在【古兰经】中看到了这些历史的教训,例如努哈圣人的子民们、阿德族人、赛莫德族人、先知鲁特的民众、舒阿卜圣人的民众还有法老及他的臣民。 其实这些人受到了真主的惩罚,不是由于他们不接受正道信仰,而是这些人的行为都是压迫者,他们在不同程度上都曾经压迫过那些正当的人,而且阻止人们归信正道。 在人类历史上,任何一个民族或个人没有因为他们不信仰真主而受到惩罚的先例。

  伊斯兰著名学者伊本'泰米亚解释说:“一个国家中,如果只是人民没有信仰,仍不妨享有安宁;如果那里的人民欺侮别人,成为压迫者,那个国家长久不了,将受到真主的惩罚。” 经常有人问我关于“吉哈德”的问题,他们说:“吉哈德是否一个穆斯林的基本责任?” 我们必须讲明白,吉哈德的基本定义不是到处去迫使别人信仰伊斯兰。 这种想法与伊斯兰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以上说过“对于宗教,绝无强迫。” 这是真主的命令,穆斯林必须服从。

  吉哈德对外的意思只是反对不公正和侵略行为,对于和平的近邻或者非穆斯林朋友,根本不存在吉哈德的问题。 相反,穆斯林应当学会与非穆斯林和平共处,和睦相处。 真主在【古兰经】中启示说:“未曾为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也未曾把你们从故乡驱逐出境者,真主并不禁止你们怜悯他们,公平待遇他们。 真主确实喜爱公平者的。”(60:8)

  关于战争问题,伊斯兰的精神是,只有在自卫的时候才能进行有必要的战争,因为战争是对抗压迫和进攻。 【古兰经】说:“你们当为主道而抵抗进攻你们的人,你们不要过份,因为真主必定不喜爱过份者。”(2:190)

  伊斯兰的宽容是有原则的宽容,而对待不公平、压迫和侵犯他人基本权利的行为,不存在宽容。 【古兰经】说:“你们为什么不为保护主道和解放老弱妇孺而抗战呢? 他们常说:‘我们的主啊! 求你从这个虐民所居的城市里把我们救出去。 求你从你那里为我们委任一个保护者,求你从你那里为我们委任一个援助者。’” (4:75)

  伊斯兰的宽容是社会全面的行为,从社会任何一个层面上都须根据原则实行对他人的宽容,其中包括对待个人、集体和国家。 宽容既是个人的感情和态度,也是法律和政治的概念。 所以,宽容是伊斯兰社会关系和法制系统的自动机制,其中有人情事故,也有多元化社会学理论和民主的法制观念。 【古兰经】说:“我为每个民族制定一种供献仪式,让他们有所遵循,绝不是让他们为这事与你们争论。 你们当召唤众人来崇拜你的主,你确是在正路上的。 如果他们与你争论,你应当说:‘真主是知道你们的行为的。 复活日,真主将判决你们所争论的是非。’”(22:67-69)

  从以上经文中可以看到,各民族的礼仪和习俗是都有一定的根据和来源,穆斯林应当遵循真主的启示尊重其他民族的文化传统。 这种尊重就是宽容的精神,从社会学的角度,我们可以把不同习惯和文化的宽容分为三大层次。 第一、个人与家庭的层次:在夫妇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应当有宽容的精神。

  第二、社会集团的层次:社区之间对于不同的观点和认识要互相尊重;同是穆斯林,各地或教坊中不同伊斯兰法学思想的互相尊重。

  第三、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的社会层次:穆斯林与其他宗教信徒或非穆斯林之间可以和睦相处,不同信仰和文化之间可以对话、思想交流以及多方面合作。

  宽容是伊斯兰教义的基本精神之一,所以,宽容应当是穆斯林的美德和性格。 今天的世界和社会,多民族共处,多种文化杂居并存,穆斯林必须带头做宽容的表率,以实际行动说明伊斯兰的宽容精神。 今天我们要求在实际行动中做到的宽容,不仅是伊斯兰组织领导的责任或者政府官员的工作,而每个穆斯林都有责任,而且要把这种优秀的美德和性格传递给下一代,穆斯林的父母要教育儿女学会对人宽容。

  生活在一个多元文化的社会中,这是培养宽容的极好机会,不要以印象和成见概括哪个民族优劣,哪种信仰或文明高低,大家加强交流和来往,互相了解和认识,这样便可以消除分歧和成见,促进宽容和团结。 对待穆斯林的各民族是这样,对待非穆斯林的各民族也是这样。 除了违背我们伊斯兰信仰原则的问题我们不能接受外,对待文化和习惯现象要学会尊重和宽容。 即便如此,自己的信仰和习惯问题也应当向别人说明白,促进互相了解和尊重。( 穆扎密尔博士是现任北美洲伊斯兰协会主席)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1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