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性?

这个问题还用问吗? 当然只有人,才有人性。 问题恐怕不是这么简单,自从出了一个达尔文主义进化论,这一百多年来,人们的思想早已搅得混乱不堪,譬如现代唯物主义无神论者坚持认为,人是从猿猴变来的。 既然人类是因为“适者生存”的原理从普通动物进化而来,人同动物就不应当有任何区别,那么,人性就是所有动物的本性,没有信仰与道德可言。 请问:哪种动物是有信仰的? 哪种动物讲究什么道德? 可惜的是,科学家们一百多年来对达尔文主义进化论的一切呕心沥血的考证和实验都彻底失败了,例如西方的生物学家们曾经在非洲森林里对最接近人类样子的猿猴进行长年观察和训练,结果发现,最聪明的猿猴所能理解的人类语汇数量没有超过家犬和海豚的大脑智慧,彻底否定猿猴是人类的祖先或者有什么血缘关系。 科学家们发确已证明达尔文的“科学假设”是绝对荒谬绝伦的空想,但仍旧不肯放弃,因为政治家们需要利用这个谎言。 这是一个聪明的假设,如同对一个小孩子最通常的问题回答说“你是从马桶里捡来的”,可以继续蒙骗和误导无知的大众,任意毁坏道德,颠倒是非,编造谎言的理论,从普通的人中造神,实行愚民政策。 如果这条防线一破,没有别的理论可以代替,立即必须承认人类是真主特殊造化的,与任何动物都不同,有人性,负有使命;必须引导人们信仰真主启示的真理,崇拜和敬畏真主。

  伊斯兰坚定不移地宣告,人性是真主特殊造化的人类本性;人性最突出的特征是对真主的信仰和坚 ;持稳定的社会规则。 简言之,人性就是人类所特殊具有的道德和责任。 真主造化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个例”,每个人都是一个人自己进入这个世界,也是他一个人离开这个世界,但来去不自由,大权在造物主那里。 在匆匆短促的人生里,可以享有充份的自由,但是每一个人的道德和责任由自己负责。

  这里给大家讲一个故事。 一次,一位伊玛目在讲卧尔兹时说,真主将对每一个人在复活日公正审判。 一个小伙子举手问,古往今来世界上这么多的人,真主怎么知道就是我? 伊玛目说,请大家都伸开手看看,互相对比一下,是否有两个人手的指纹是一样的? 大家说,没有。 伊玛目说,这就是你在真主那里的登记记录,还有许许多多秘密的特征,譬如你的脾胃和肾脏也只有你自己的特征记号,这些都记录在真主的档案中。 你的细胞和毛发的数量、神经信号波长、基因组合密码,都储存在真主掌管的总数据库中。 你想逃跑,也绝无处藏身,即便烧成灰,你的记录不会毁灭,你的责任也逃避不了。

  人类是真主的特殊造化,真主使人类具有任何动物所没有的智慧和能力,并且赋予特殊的责任,所以,穆斯林必须遵照《古兰经》和圣训规定的法度,对造物主、本人、对家庭、对社会和大自然环境负有使命和责任。 每个人在他的自由行动中选择自己的决策和行为,这些就构成了一个人生活在世上一生的善恶记录。

  第一、对真主的责任

  真主是天地万物的造化者、拥有者、掌管者。 真主的大智大慧超越任何被创造物的理解和干扰,真主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察;真主是万能的,至仁至慈的,是无始无终的。 真主的一切造化物都以自己的敬服和顺从方式赞颂真主,真主赋予人的理智应当能从天地万物顺从真主的行为中获得知识和理解,人是真主的造化物,人的正常生存状态也必须在敬服和顺从真主中。 万物都以真主造化的天性本能顺从和崇拜真主,而人类应当凭智慧和跟随真主的经典和使者顺从和崇拜真主,因为人类是真主的特殊造化,必须以特殊的方式敬拜真主,对真主感恩和顺从。 《古兰经》说:“你(真主的最后使者穆罕默德)说:他是真主,是独一的主;真主是万物所仰赖的;他没有生产,也没有被生产;没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的匹敌。”(112) 穆斯林是特殊的人群,因为信奉真主,遵循真主的启示和引导,服从真主的命令和禁止。 对真主崇拜和敬服的责任表现在信服真主的启示经典、真主的众使者、真主差遣的天使、真主确定的未来、真主掌管的复活日公正审判。 这些是一个穆斯林对真主表示顺从的最低条件。

  第二、对个人自己的责任

  当一个生命的灵魂在母胎中出现的时候,一个人的生命开始了,但他没有知识,也没有选择的权利,必须服从真主的意欲和命令,甚至在他懂事之前的许多年月里,他都没有权利和能力选择自己的家庭和生活环境,一切仰赖真主的安排。 不但他没有任何权利,他的父母也没有权利做任何选择,譬如相貌俊或丑、聪慧或愚笨、健康或残疾,如眼瞎、耳聋、肢体短缺。 这证明,生命的产生由不得自己,也由不得父母,一切都在真主造化的掌握之中,每个人出生后是什么样子,唯有接受和服从。

  明智的父母要为孩子的身心成长负责,“身”者是健康的躯体,“心”者是做人的道德理智和教养,俗话说“养儿不教,如养驴;养女不教,如养猪”。 一个人成长起来后,就负有生存的责任,避免最恶劣的后果发生,《古兰经》说:“你们当房防备火狱,那是用人和石头作燃料的,已为不信道的人们准备好了。”(2:24) 人生一世,真主规定了许多重大的责任,应当行善,真主喜爱行善的人,“你们不要自投于灭亡。”(2:195) 为真主负责第一条是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何人无法代替,也无人能为你说情。

  第三、对他人的责任

  每个人出生是孤独的,但生存不能孤独,必须与人共处,生活在一个社会环境之中。 《古兰经》说:“众人啊! 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 在真主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 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49:13) 民族、宗族、社会、国家和国际,都是人类生活和活动的范围,每个人在其中互相依赖和互相支持,所有的人都追求共同生活的和平与安宁。

  人类都是生而平等的,大家应当遵循共同的生活法则和制度,最适合于人性的法度是真主通过启示经典和他的使者确定的规则和制度。 大家都遵守这些共同的法度,每个人的平等地位便可获得保证。 一个人活在世界上,扮演不同角色,他需要不同的待遇和尊严,如在家中是晚辈、父母或祖辈;在社会中他是亲戚、邻居、店主、顾客;在职务上,他是上司、下属、领导、士卒、工人、师傅、学生。 这些社会地位没有尊卑之分,都是真主的平等仆民,敬畏真主的人最尊贵,人和人之间,都是互相依赖和支持的关系,每一个人对别人都有天赋的责任,互相应当尊重和谦让。 以上这些就是现代时髦的“人权”,人权的基础思想是真主造化的平等人类,有共同的人性,遵循共同的生活法则。 自古以来的哲学家们都同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己所欲,施于他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这就是天道和人道的基本原则。 违背了这些基本原则,就是违背了“良心”,破坏了“人权”,铸成个人犯罪,因为这些行为造成仇恨和冤案,导致家庭破裂,社会动乱,国将不国。

  第四、对一切生物的责任

  古圣人言:“暴殄天物,害虐蒸民”都是极大的罪恶。 世界上的一切物种,都如同人类一样,是真主的造化物,每一种天物都有其功能和存在的必要,无辜杀害一只动物,与无辜杀人无异,都是罪恶。 先知穆圣教导他的弟子们,在战争中要保护妇女儿童,也要保护庄稼树木。 《古兰经》说:“在大地上行走的兽类和用两翼飞翔的鸟类,都跟你们一样,各有种族的 ----- 我在天经里没有遗漏任何事物;一切鸟兽都要被集合在他们的主那里。”(6:38) 人类是“万物之灵”,真主赋予特殊的智慧和本领统治这个世界所有的物种,人只不过是真主的高级奴仆和代治者,必须遵奉主命,替主行道,对待动物和植物也应遵循真主的法度和道德原则。 所有动物都有生命,并且有与人类同样的生理机能,还有某种程度的感情,人类应当尊重他们,珍惜它们,爱护它们,不要轻易伤害和虐待它们。 许多家畜与人类共处,为主人的需要服务和尽责,但它们的生活条件依赖人类供给,因此,饲养者必须保证它们的饮水、食物和居住环境。 先知穆圣看到有人用动物当作靶子练习射杀,他表示了强烈的愤怒。 先知穆圣诅咒一个妇女说:“那个女人只配下火狱,因为她把一只猫牢牢拴住,不给它自由。 那只猫连地上的虫都吃不到,被活活地饿死了。”

  第五、对大自然环境的责任

  优美的环境使我们感觉到生活在天堂之中,这个舒适的环境是真主对人类的恩慈,真主是大自然的总设计师、创造者和供给者,敬畏真主的穆斯林首先应当赞美真主的大能和对人类的恩慈。 人类生活在地球上,远处的群星在太空中和谐地运转,近处的青山绿水是我们恬静的花园,土地中生长的粮食和果品供给我们食用。 如果不知赞美真主,实属缺少人性的表现。

  《古兰经》说:“他为你们而生产庄稼、油橄榄、椰枣、葡萄和各种果实。 对于能思维的民众,此中确有一种迹象。 他为你们而制服了昼夜和日月,群星都因为他的意旨而被制服的;对于能理解的民众,此中确有许多迹象。”(16:11-12) 伊斯兰的法制规定每个人有责任保护环境,因此,滥采滥伐、制造污染、对鱼类绝灭性的捕捞、对天然资源如森林、矿藏和石油进行掠夺性地开采,都是最大的犯罪。 对于生活物质,生产者为追求利润而大批生产“一次性”用途;居民们为了方便,大量浪费,食品和衣物没有充份使用就抛弃。 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理论说,这是现代人的文明:自由竞争,加速生产,发展经济,货币流通,促进消费,鼓励浪费。 以浪费促消费、促生产、促进市场繁荣社会进步。 在伊斯兰的原则看来,都是罪恶行为,违背真主的天道,忽视真主对人类的恩慈,破坏人类共同生存的地球。 穆斯林不仅要珍惜“一粥一饭”,而且应珍惜空气、净水和时间,这些都是真主对人类的恩慈。人性是真主造化的人的天性,有别于任何动物,因为是人,就必有人性。 人性的原则是遵循天道的规则,认识真主,敬畏真主,服从真主,因而得福,两世吉庆。

  不信仰真主、不承认真主法度的人,否定以上五种人性的基本责任,必然是背叛真主,而且扰乱地方的罪人,因为这样的人缺乏基本的人性。 《古兰经》说:“敌对真主和使者,而且扰乱地方的人,他们的报酬,只是处以死刑,或钉在十字架上,或把手脚交互着割去,或驱逐出境。 这是他们在今世所受的凌辱;他们在后世,将受重大的刑罚。”(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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