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死物的哲理

  【古兰经】的经文提出的禁食物品中, 首先是“自死物”, 即在自然情况下而死亡的动物、 飞禽, 也就是说动物未经人们屠宰或捕猎而死亡者。

  近代思潮, 有时会问到伊斯兰教对人们禁食自死动物的道理:为什么不利用其肉食, 郤将它丢了?

  我们的答覆是:伊斯兰教对于禁食自死动物是有其重要哲理的。

  健全的天性是嫌恶死物, 它被认为是一种污秽。 全体有理智的人们都把吃自死的动物肉看成是与人的尊严格格不相容的卑劣行为。 所以一切天启的宗教信徒都把自死物列为禁忌品。 非经屠宰过的动物, 大家都是不愿吃的, 即使屠宰的方式不同。

  穆斯林在自己的一切事务中, 都养成有目的、 有意志的良好习惯。 他所获得的任何东西, 或取得的任何成果,无不是经他本人趋向将自己的意念, 目的和努力趋及以后才甘愿享受。 那就是说, 宰牲──使动物从自死方面排除──是为要食其肉而使它死亡。 恰如真主不愿意人们吃他们所没有意图吃它, 也不想吃它的食物, 例如自死之动物。 至于屠宰过和猎捕的动物, 其肉之所以可吃, 是因为事先有了人之意图, 努力和一定之操作。

  在自然情汜下而死亡的动物, 通常是出于这样的一些原因: 痼疾、 遭遇意外的灾害、 吹了有害食物而中毒、 或其他同样的事故而致命。 这些情况, 就不能保证死了的动物不会有危害, 比如十分衰弱、 年老、 自然解体等而死亡了, 全身都有毒害物质。

  我们人类是高级动物, 真主禁止我们吃自死动物, 而让我们有机会去享有更多的活生生的动物和飞禽, 以便从它们取得营养, 这也是真主对这些动物的一种慈惠。 因为正如【古兰经】所描述那样, 动物也像我们一样, 是有其族类, 这在旷野和许多场合下都显而易见。

  人们是希望自己能有管理动物的本领, 此禁令可鼓励畜牧者保护其动物, 不要让它们受到疾病、 虚弱的侵袭而致死亡, 从而给自己有损失。 但是自己所畜养之动物一旦有病, 就迅速给它治疗, 或者就以屠宰给它早早安息。

 

  禁食血液

  【古兰经】的明文禁食的第二种物品,就是血液, 即由动物身上流出的血。 有人问伊本·阿巴斯:“脾脏可不可以吃?” 伊本·阿巴斯说:“你们吃吧!” 大家问:“那是血啊!”伊本·阿巴斯说:“真主只禁止你们吃血液。” 禁食血液的原因, 是因为血液是污秽物质, 清洁的人性所嫌弃, 而且像自死的动物一样, 是令人怀疑危害健康。

  蒙昧时期, 阿拉伯人中不论谁, 当其饥饿时, 他就找来一块锋利的骨头或其他利器, 刺其骆驼或其他动物, 把被刺而流出的血液汇集起来,一饮而尽。 对此, 诗人艾阿史劝道:

  你当谨防自死动物, 不要接近它。

  你不要拿锋利的骨头, 使动物流血。

  放动物的血, 既伤害了动物, 又削弱了它。

 

  禁食猪肉

  (3) 猪肉是【古兰经】所禁戒的第三种忌物。 因为健全的天性, 视猪为极污秽之动物, 而十分嫌恶。 因为众所周知, 一切垃圾、 废物和肮脏的东西,郤成了猪的最可口、 最贪求的食物。 所以现代医学确已证实, 吃了猪肉,在许多地区, 特别在热带地区, 危害性很大, 而且科学的实验已经肯定吃猪肉, 是引起许多致命的寄生虫病的原因之一。 谁也不知道, 科学将要在明天给我们揭示出比我们在今天对这些禁戒食物, 认识得更多的奥秘。 因为真主派其使者来表明祂的以下论断是十分可信的:

 

  “衪禁戒他们吃污秽的食物。”──(【古兰经】七章一五七节)

  有的专家还说:“长期坚持吃猪肉, 必然会削弱人们冒犯猥亵言行和其他非法行为的羞耻感。”

 

   禁食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

  【古兰经】禁戒的第四种食物, 就是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 就是说, 在宰牲时, 不是诵真主之名, 而是提记偶像等真主以外其他事物、 人物的名字。 这种情况下所宰的牲畜, 是穆斯林所禁忌的食物。 多神教徒, 当其宰牲时, 他们是向着被宰的牲畜纪念他们所崇拜的偶像, 例如“拉特”、 “阿撒”(注) 等之名称。 这是向真主以外的事物献祭, 以诵非真主的尊名做功修。 所以此外禁戒的原因, 是纯宗教的, 是为了确保认主独一这一学说和信仰的纯洁, 同时对抗各种领域的多神思想, 偶像崇拜。

  (注) : “拉特”、 “阿撒”是阿拉伯语, “al-Lat和al Uzza的音译, 与“默那特”“Manat”并列为古阿拉伯人崇拜的女神, 见【古兰经】53章19-20节。

  真主创造了人类, 并为人类驾驭了大地上的一切, 制服了各种动物, 允许人们为自身的利益而屠宰牲畜, 但是当屠宰时, 务必诵读真主之尊名。 屠宰牲畜诵读真主之尊名, 是表示屠宰者对此活生生的动物, 要采取这一行动, 是奉真主之命令, 并博取真主的喜悦。 所以如果屠宰牲畜, 而诵非真主之名, 那么, 就注销真主之命令这一意义。 这样被屠宰的牲畜, 应该是被禁食的。

 

  几种死亡的动物

  在前面提到的几种禁食物品中, 已经概括地说到几种自死的或被致死的动物, 【古兰经】筵席章已作了分析, 即:

  (5) 勒死的, 就是用绳子紧绊脖子、 或将其头卡入在一个狭窄的地方、 或用类似的办法, 以造成牲畜窒息而死亡;

  (6) 捶死的, 就是用棍棒等工具活生生地把牲畜打死;

  (7) 跌死的, 就是牲畜从高处摔落下来跌死。 跌入井里摔死的也属这一类型;

  抵死的, 两牲畜相抵, 造成死亡者。

  被野兽吃剩, 牲畜被野兽咬伤而死, 或被其猎获后, 吃剩的。

  真主在提到以上五种禁戒的肉食物之后, 接着说到:“但宰后才死的, 仍然可以吃”, 就是说上述五类性质的牲畜, 遭到外来致命尚有一息生机存在时, 人们应当把它们加以屠宰, 通过屠宰, 使其成为合法食物。

  在知道我们所谈的这些事实的正确性之后, 那么, 一息尚存的牲畜, 经过一宰就足以成为合法的食物了。 据阿里·伊本·阿布托利卜传述:“对于捶伤、跌伤、 和抵伤的垂危牲畜, 其手脚还在蠕动, 而你们能赶上屠宰时, 你们应当食之。” 又据阮哈克传述:“蒙昧时代的阿拉伯人都吃自死之动物, 到了伊斯兰教来临, 真主才禁止他们吃这些死物, 但是其中宰了以后的, 还是可以吃。 “所以赶上垂危的牲畜, 只要其脚或尾巴、 或眼皮还在活动时, 就应当加以屠宰, 而成为合法食品。” (著者原注: 一部分教法学家说:“垂危的牲畜, 必须还有稳定性的生命, 其标志就是, 宰时血液会溢出, 以及顽强的震动。”

 

  禁食这些自死牲畜的哲理

  禁食这几种牲畜的哲理, 除了预料会有危害健康以外, 也就是我们曾谈过的, 与禁食自然死亡的动物那样的哲理。 这里就无须重赘。 因为制定教法的睿智的真主教导人们要关心动物、 同情动物、 维护它们, 不要忽略, 以致动物发生窒息、 跌倒、 摔伤、 或者任其互相抵撞而伤亡; 更不可以用棍棒惩罚它们, 以致被活活打死, 有一些狠心的牧人是时常这样对付牲畜的, 特别是雇来的牧人, 对待牲畜, 尤为残忍, 他们有意在牲畜之间挑动角斗, 诱使两头牛、 或两只羊, 互相抵撞,至到两败俱伤亡, 以此为乐。

  因此, 教法学家们以明文确定:被抵死的牲畜是非法的食物, 应予禁戒, 即使它是被角抵伤而后通过屠宰流了血液。 因为据我的认识, 禁戒这种食物, 其目的是对于放任动物自相抵撞以致死亡者的一种惩罚。 把这种食物对他定为非法, 以作相应的回报。

  至于禁食野兽吃剩的, 其哲理除了与第一种禁物一样外, 还有给人以的荣誉意义, 使其不屑于去吃野兽吃过的残渣剩食。 原来蒙昧时代的人们, 对野兽吃剩的羊、 骆驼、 牛, 他们都吃得津津有味。 继后, 真主禁止穆民大众吃这类食物。

 

  禁食在神石上宰杀的

  (10) 在神石上宰杀的牲畜, 是详细分类的第十种禁食物。 所谓“神石”, 就是被树立起来的一件物体, 如偶像, 或象征偶像的一块石头,作为被顶礼膜拜的对象, 原来设在克尔白天房周围, 当时蒙昧的阿拉伯人, 就往往在这种神石上宰杀牲畜, 以此企图接近神灵, 作出献祭。

  这种也是属于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非法食物。 两者都含有尊重偶像的成分。 但是, 又各有区别: 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 有时是为偶像群中某一偶像而宰, 不在偶像面前, 也不在神石上而宰。 至于在神石上宰杀的, 是指一定在那个表示偶像的石头上, 或在其面前所宰杀者, 不意味着在宰杀时, 都诵读非真主之名。

  这种神石, 既然是设立在克尔白天房周围, 也许有人会误解, 在这种神石上宰杀牲畜, 有尊重天房的可能性, 于是真主为了消除这误解, 而用明确的【古兰经】明文加以禁食以这种方式所宰杀的牲畜, 即使它是被了解为诵真主之名而宰杀者。

 

  鱼类、 蝗虫被从死物中排除

  伊斯兰教的教律曾经把鱼、 鲸, 以及其他水产动物排除于被禁戒的自死动物之外。 当有人问穆圣有关海水的问题时, 穆圣说:“海水是清洁的, 海中的死物也是合法的食物。”──(艾罕默德和几大圣训学所传圣训)

  真主说:“海里的动物和食物, 对于你们是合法的。 可以供你们和旅行者享受。”──(【古兰经】五章九六节) 欧麦尔注释这节天经说:“所谓海里的动物, 就是人们从海里捕获的, 海里的食物是指海里自行抛出的。”伊本·阿巴斯也是这样说:“海里的食物, 是海里的死物。”

  据【布哈里圣训实录】和【穆斯林圣训实录】的记载, 查比尔传述:穆圣从圣门弟子中派出一个小分队, 发现一条大鲸鱼,海水退潮后被搁浅在沙滩上死了, 小分队的队员们吃这条鲸鱼, 吃了二十几天。 后来他们返回麦地那时, 向穆圣叙述了这一情况。 穆圣说:“真主给你们从海里产生出来的任何给养, 你们都应当吃。 如果你们还有鲸肉, 请给我们品尝一下。”于是有壹位圣门弟子去拿来一点, 穆圣吃了。”──(【布哈里圣训实录】)

  类似海里的死物的, 还有蝗虫。 穆圣从宽处理允许吃死蝗虫。 因为对这样小动物, 要宰杀, 是不可能的。 伊本·艾卜·奥法说:“我们与穆圣一同参加过七次征战, 我们在一块儿吃过蝗虫。”──(除伊本·马哲一人外, 五家圣训集均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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