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何为“沙里亚”伊斯兰教法?

前言:

当地时间8月31日,塔利班在阿富汗国家电视台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塔利班将于9月3日组建新政府。塔利班表示,他们将根据“沙里亚”伊斯兰教法统治阿富汗,并且指出将在“伊斯兰教法”框架下尊重女性的权利。

上世纪90年代,塔利班初次掌握阿富汗掌权期间,其执政方式曾饱受诟病,此次重新上台,塔利班对于沙里亚或伊斯兰教法的解读是否会发生变化,我们不得而知。

那么,到底何为沙里亚?何为伊斯兰教法?


“沙里亚”的基础,就是古兰经与圣训的教诲。

“沙里亚”的含义与形成过程

“沙里亚(الشريعة al-Shariah),阿拉伯语原意为“通往水源之路”,意指“应该遵循的正道和常道”,常被译为 “伊斯兰教法”,被视为每一个穆斯林必须遵行的宗教义务,指古兰经中所启示的、可靠圣训中所解释的安拉所有的命令和训诫。

公元622年,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在麦地那创立了首个穆斯林社区,穆斯林群体亟需设立一个完整的法制体系,以摒弃阿拉伯半岛的部落习俗。古兰经的启示以及穆圣(愿主福安之)本人的言传身教,就成为伊斯兰教法的根基与基础。

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的立法过程可谓循序渐进,以极为温和的方式完成,旨在有效引导民众更好的遵循伊斯兰信仰。先知妻子阿伊莎曾说,在处理关乎民生的问题时,穆圣(愿主福安之)总会选择最为容易、最为简单易行的方式,避免让人们感到烦难,穆圣(愿主福安之)也绝不会随意惩罚他人,更不会有意报复他人。

公元7世纪,伊斯兰信仰从西班牙半岛迅速传播至印度次大陆,伊斯兰文明的势力范围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随着穆斯林群体的发展壮大,人们对于法律法规的需求与要求也不断提高。彼时的穆斯林帝国哈里发与学者们并未沿袭存在已久的罗马或波斯帝国律法,而是依据古兰经和圣训的教诲研发出针对穆斯林群体的专属律法,这就是所谓沙里亚法或伊斯兰教法的雏形。

早期的穆斯林学者们对于伊斯兰律法的设立与发展有着极为崇高的目标,公元14世纪,著名教法学家阿布•伊斯哈格(Abu Ishaq)对于“沙里亚法”或“伊斯兰教法”的目标与目的做出了如下精准阐释:

“止恶扬善,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远离邪恶、伤害与磨难。”

后期的穆斯林学者们则指出,伊斯兰教法需要保障人类的五大基本权益,即:生命权、财产权、宗教信仰自由权、思想言论自由权、生存权。任何穆斯林统治者都不得侵犯人民的这五大基本权益。

法律制度,简称法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法律原则和规则的总称。而法律多元主义,意指多种法律制度存在于一个人群和或地理区域内。伊斯兰文明鼓励法律多元,于是,伊斯兰世界衍生出不同的律法学派,流传于世且被人广泛接受的,主要为以下五类:逊尼派的哈乃斐、马立克、沙斐仪、罕百里学派以及什叶派的贾法里学派。

公元八世纪至十七世纪之间,伊斯兰教法学派得到了长远的发展,成为近千年间全球最为缜密、最为发达的司法体系,纵观全球,不论种族、肤色、文化、语言或地理位置,所有的穆斯林国家及地区都严格遵循这一司法体系。

世人缘何将“沙里亚”视为贬义词?

即然“沙里亚法”只是针对穆斯林群体的完整司法体系,那么,它又为何成为众矢之的,被世人视为落后、封建的代名词?其原因可归为以下五点: 十世纪中叶以后,有的穆斯林学者以防滋生异端为由,将“伊智提哈德”(ijtihad)大门关闭,伊斯兰教法进入“塔格利德”(Taklid, 因袭传统或对权威的无条件服从)时期,伊斯兰教法的发展基本停止。十一世纪至十四世纪,又属于十字军及蒙古大军入侵时期,同时也有瘟疫泛滥,教法学术研究处于停滞状态。 公元十九世纪起,欧洲殖民者大肆入侵穆斯林地区,绝大多数穆斯林国家的政治、宗教与司法体系都随之崩溃。穆斯林统治者与学者们一心寻求独立,集中精力抗击侵略者,无力发展伊斯兰教法学。 二战之后,很多穆斯林国家完成民族就放事业并成功独立建国,然而,彼时的穆斯林统治者大多为革命领袖,他们一心想要发展经济、向西方靠拢,于是彻底摒弃伊斯兰律法,转而沿用欧洲民法。 穆斯林学者的地位发生了微妙变化。新近独立的穆斯林国家大多选择世俗的道路,很多穆斯林基金会都被收归国有,穆斯林学府及研究机构随即失去经济扶持,穆斯林学者们则因仗义执言、坚持真理而遭受迫害与打压,伊斯兰律法研究只存在于一些高等学府内部,且严重缺乏研究资金,很多穆斯林知识分子随即选择投身于更有职业前景的学习领域,摒弃了伊斯兰律法研究。 萨拉菲主义的盛行。萨拉菲主义信奉没有删减、人为解读的伊斯兰教原初教义,由于基地组织、塔利班与伊斯兰国的出现,人们对萨拉菲主义的负面印象愈发深重。这些组织并不认可先辈学者们推导而来的伊斯兰律法典籍,而是选择特定的古兰经文以及圣训作为立法的准则。  

在内外因素的作用下,伊斯兰律法或伊斯兰教法学逐渐成为落后的代名词,简言之,在现当代世界,伊斯兰教法学根本没有发展的机会,甚至没有立足之地。

当代穆斯林群体如何看待伊斯兰教法?

对于沙里亚法或伊斯兰教法,当代穆斯林群体有着诸多不同的见解与态度。

世俗派以及现代主义穆斯林认为,沙里亚法只适合农耕社会,鉴于当代穆斯林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伊斯兰教法已经过时。

而保守派以及极端派则认为,伊斯兰教法已经发展成型,是一个完整甚至完美无瑕的律法体系,他们认为,现代社会应当做出改变,以符合伊斯兰教法的规定。

第三种观点,也是绝大多数穆斯林学者以及民众的观点,即:伊斯兰教法永不会过时,我们只需明白如何正确解读并利用伊斯兰教法,并遵循圣训及古兰经的教导,随机应变,拒绝墨守成规。

持第三种观点的穆斯林认为,当今世界极其复杂,伊斯兰教法研究需要由学识渊博的穆斯林学者及教法学家协商完成,同时要结合时代、社会与科技的发展。

因此,对于前辈学者们确立的教法判例,不必盲目遵循,应当做到与时俱进,随机应变的做出调整,对于新生事物,也应当依据古兰经与圣训的教导做出新的判定。

塔利班如何解读沙里亚?

几乎可以肯定,塔利班持有第二种观点——社会必须按照伊斯兰教法进行变革。这意味着阿富汗人很可能要逐渐远离过去二十年间逐渐了习惯的自由主义。

问题的关键在于,塔利班是否会遵循清教徒式的萨拉菲主义,还是更传统的伊斯兰法学派?

上世纪九十年代,塔利班以支持基地组织与严厉的刑罚而闻名于世,似乎遵循了清教徒式的萨拉菲主义。然而,塔利班2001年的下台,伊斯兰国2019 年的覆灭,以及本拉登逝世后基地组织的衰败,让塔利班汲取到诸多教训。

传统而言,印度次大陆和中亚的穆斯林都遵循哈乃斐教法学派,而哈乃斐也是逊尼派四大教法学派中较为自由的学派之一。然而,现今的哈乃斐根基,源自近150多年前的奥斯曼帝国,因此,塔利班是否会考虑哈乃斐,我们不得而知。

自塔利班首次掌管阿富汗至今,塔利班组织与世界各国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塔利班首次执政期间,遭到全球各国的集体抵制,包括穆斯林世界,现如今,塔利班领导人则频繁出现在主流媒体,有效利用媒体与社交网络为自己做正面宣传。

塔利班首次统治阿富汗时期,女性几乎没有任何权利。塔利班要求妇女罩袍遮住整个身体和面部,无权接受教育或外出工作,不能单独出行。

今天的塔利班声称对女性更加包容和宽容,政府将组建女校让女童接受教育,成年女性也可以在特定职业领域求职谋生。

简而言之,妇女在阿富汗的地位与生活将比第一次塔利班统治时期好,但相比过去二十年间的自由主义,依旧会有差距。

总之,塔利班执政后如何解读沙里亚,如何解读伊斯兰教法,注定将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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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islamicity.org/79003/explainer-what-is-sharia-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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