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婚姻
什叶派学者主张允许临时婚姻,因为穆圣时代允许它,只有欧麦尔任哈里发时才加以禁止。[1]临时婚烟的目的只是满足性欲,其中不存在离婚,双方之间没有遗产继承关系,与妻过夜并非义务,向妻子提供费用亦非当然。[2]
但众穆斯林学者主张:
(一)古兰经为男女合法关系制定了一些原则,把这种关系限于两种范围:
1.正式婚姻:这种婚姻有法定的离异、遗产继承关系,并且把夫妻生活、妻子的费用作为必尽义务。
2.男子与自己奴婢之间的关系。真主说:“他们是保持贞操的——除非对他们的妻子和女奴,因为他们的心是不受谴责的;此外,谁再有所求,谁是超越法度的。”(二三:5-7)
(二)古兰经《妇女》章开头及第二十四节、二十五节特别强调了正式的夫妻关系,并把聘金作为成婚男子的当然义务。众穆斯林学者指出,“你们既享用她们……”(四:24)即指正式夫妻生活。布哈里、穆斯林所传圣训中类似的词亦指同一含义:“你们当善待妻子。她们自弯肋被造。弯肋在肋的最上部。你们享用她们,她们也享用你们。她们有弯肋,你要强行规正,就会折断她们。折断即离异。”
(三)据正确圣训记载,在非常时期(如战争),为了解决紧急需要,穆圣曾允许临时婚姻;那一时期一结束,穆圣即加以禁止,而且,在最后一次允许之后立即宣布终结临时婚姻。穆斯林辑录的圣训载:穆圣说:“人们啊!我曾经允许你们临时结婚,现在真主禁止你们那样做,直到复生日;谁有临时妻子,当还其自由,不要索要你们所给的丝毫聘仪。”[3]
因此,临时婚姻实际上是一种暂时性的例外的特许,而非基本原则。穆圣曾执行这一特许律例,乃基于穆圣的职权,因为穆圣不以私欲发言;至于其他人,则无这一职权。穆圣十分重视防微杜渐,故及时宣布真主禁止了临时婚姻。[4]至于所谓欧麦尔首先禁止的说法,欧麦尔的原话是:“真主为他的使者允许他所意欲的事。古兰经已降示完毕,故你们按照主所命令的履行正副朝。你们当和这些女性正式结婚;谁临时和一个女人成婚,我必对其执行石刑。”欧麦尔知道了阿姆尔·本·哈里斯事件后,强调和重申了禁止临时婚姻的法律,主要针对尚不知道这一禁令的人。
每个穆斯林男女都会相信,把临时婚姻作为一种稳定律例,无疑是对穆斯林姐妹的一种践踏,并且为那些只图玩乐而不承担婚姻职责的人打开绿灯。它对伊斯兰家庭制度不啻是一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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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托卜托巴易:《什叶伊斯兰教》第227-230页。
[2] 穆萨维:《若干法律律例》第81页。
[3] 《穆斯林圣训实录》卷二,第1025页。
[4] 阿斯格拉尼:《布哈里圣训详注》卷九,第164 - 1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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