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抗战卫国的合法性

  真主在《古兰经》中启示说:“你们当为主道而抵抗进攻你们的敌人,你们不要过份,因为真主必定不喜欢过份者。 你们在那里发现他们,就在那里杀戮他们;并将他们驱逐出境外,犹如他们他们从前驱逐你们一样,迫害是比杀戮更残酷的。

  你们不要在禁寺附近和他们战斗,直到他们在那里进攻你们;如果他们进攻你们,你们就应当杀戮他们。 不信道者的报酬是这样的。 如果他们停战,那么,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 你们当反抗他们,直到迫害消除,使正义和主道得势;如果他们停战,那么,除不义者外,你们绝不要侵犯任何人。”(2:190-193)

  这是伊斯兰学者们经常引证的一段经文,说明卫国抗战的合法性,但是,西方媒体和伊斯兰的敌人在把伊斯兰与恐怖主义相联系的时候,他们往往从这一段经文中摘取支离破碎的短语借题发挥,例如“你们在那里发现他们,就在那里杀戮他们”,“你们就应当杀戮他们”,把前后的条件和斗争限度的附属从句一律砍掉。 他们就是这样无耻地断章取义,篡改真主的启示,歪曲伊斯兰的基本思想,达到诽谤伊斯兰的目的。

  历代的伊斯兰学者对待真主的启示十分严谨认真,不但注意引用全段落的意思,注意经文下降的背景和前后内容,而且参考其他章节的类似经文,和真主使者穆罕默德(祈主福安之)在实践中的解释。

   伊斯兰反对任何侵略战争,真主启示伊斯兰信士的战争只许可是自卫性质的斗争,保卫生命、财产、家园、信仰和人性尊严,条件必须是受到不信道者进攻的时候。

  穆斯林在遭受侵略和进攻的时候,反抗是合法的,是个人和集体的天职和责任;反之,如果不反抗,就是不合法“哈俩姆”,是罪过。 根据伊斯兰的教法,对敌人的侵略和进攻,宣布承认既成事实,在伊斯兰敌人的压迫下忍辱负重和苟且偷生都是穆斯林的罪过。

  伊斯兰教育信士们要宽容、忍耐、克制,但是,当穆斯林遭到侵略和进攻的时候,这是超越了忍耐的限度和宽容的原则,必须进行反击,捍卫真主赋予的生存和自由权利。 当然,抗战的方法和战术应当机动灵活,损失最小,不伤害平民,但是不反抗是有罪的,而在经过深思熟虑后采取任何必要的手段,都是合法性质。

  在反抗斗争中,穆斯林必须团结一致。 大敌当前,内部兄弟的争论都沦为次要问题,而保卫家园、生命和信仰是真主的命令,超过一切内部利益纠纷。 真主在《古兰经》中启示说:“你们这个民族,确是一个统一的民族,我是你们的主。”(21:92) 真主的这个启示,同时也意味着,穆斯林邻国的互相支援和帮助,因为只有在敌人进攻时,最突出地表现了穆斯林是一家人的至亲关系。

  其次,当穆斯林遭受进攻或侵略时,穆斯林内部必须坚持真诚的团结互助,不许可阴奉阳违的恶劣行为。 那些看到穆斯林弟兄遭受敌人侵略而袖手傍观按兵不动者,或者暗中与敌人通好秘密协助敌人打击穆斯林弟兄者,都属对穆斯林社会的背叛性质。 《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 你们不要以我的敌人和你们的敌人为朋友,而传送消息给他们,以示亲爱。”(60:1-2)

  第三,穆斯林民众必须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反抗,服从统一指挥,按严肃公正的教法行事。 互相之间如果过去有过分歧,或者属于不同的部族或地区,或行业集团,当面临敌人进攻时,必须建立统一战线,联合行动,维护伊斯兰和穆斯林社会是至高无上的利益。 真主在《古兰经》中命令说:“你们不要自相残杀,真主确是怜悯你们的。”(4:29)

  最根本的一个原则是“你们当为主道而抵抗进攻你们的敌人”,不是为了地方民族利益,也不是为了小集团的私利,也不是见风使舵选择军事力量强大的一边期待战后参加分赃战利品,全体穆斯林必须祈求真主的襄助,为真主的正义大道出征。

  《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 如果你们襄助真主,他就襄助你们,并使你们的脚步稳固。”(47:7) “大地确是真主的,他使他意欲的臣仆继承它;优美的结局只归敬畏者。”(7:128)

  保家卫国和捍卫伊斯兰信仰的战争,是伊斯兰吉哈德“奋斗”的最高形式,也是最特殊的形式,这是接受真主的最后考验,信士们决心以鲜血和生命保卫真主的正道。

  《古兰经》说:“真主的确喜爱那等人,他们为他而列阵作战,好像坚实的墙壁一样。”(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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