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奇迹要充份肯定,在现代的世界上,伊斯兰的伟大旗帜没有倒下,但是,在这个旗帜之下,伊斯兰的力量很弱,因为伊斯兰信士们普遍受到压迫,他们没有言论的自由,没有民主权利,现代伊斯兰国家都以不同的形式实行独裁统治,这不是伊斯兰,伊斯兰反对独裁政治。 不论是哪一类的独裁者,即使是那些为了维护政治权利表面上对伊斯兰运动帮助和同情的独裁者,也都属于伊斯兰运动的障碍,他们不是真心在维护伊斯兰。 伊斯兰运动应当明确地向一切独裁者宣战,因为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那些外表善良的独裁者只是暂时温和,没有坚决捍卫伊斯兰的决心,他们的权势和私利比真主更为重要。
【古兰经】中记载了许多例如法老和哈曼这样的历史反面人物,有些本人是独裁者,也有许多是独裁者的帮凶和走狗,都是受到真主谴怒的罪人,例如:“这些阿德人曾经否认他们的主的迹象,并违抗他们族中的使者,而且顺从每个顽固的暴虐者的命令。 他们在今世和复活日,永遭诅咒。”(11:59-60) 又如,“我确已派遣穆萨带着我的许多迹象和明证去教化法老及其贵族,但他们顺从法老的命令,而法老的命令是不正确的。 在复活日,法老将引导他的百姓,而将他们引入火狱,他们所进入的那个地方真恶劣。 他们在今世受诅咒,在复活日也受诅咒。 他们所受的援助真恶劣!”(11:96-99) “法老曾经鼓动他的百姓,他们就服从他;他们确是悖逆的。”(43:54)
回顾伊斯兰世界的近百年历史,每次伊斯兰运动、伊斯兰宣教、伊斯兰觉醒都遭到了专制政府和独裁者的镇压和迫害;没有民主,没有自由,现代伊斯兰运动不可能获得任何成就和结果。 广大穆斯林民众的希望和意志从一开始就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和扑灭,他们的理想和愿望被伊斯兰社会的独裁者和夺权者堵塞和制止,使轰轰烈烈的伊斯兰运动走向衰落和熄灭。 独裁者在穆斯林社会中听命于外国的操纵和指挥,他们把违背伊斯兰的世俗政治、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制度强加于穆斯林民众。 他们使用的手段十分卑劣,例如政治宣传、无神论教育、经济利诱、监狱、警察、酷刑和血腥屠杀。 这些是都曾经在穆斯林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发生过,从北非到中亚,屡见不鲜,只是在不同的时期表现略有不同,他们的政府领袖和官员都自称是穆斯林,但对待他们穆斯林的国民比畜生都不如,例如土耳其、埃及、叙利亚、伊拉克、南也门、索马里、阿塞拜疆、乌兹别克斯坦。
近代的历史还表白,凡是西方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以及本国独行代理人受到冲击的时候,都是伊斯兰运动取得胜利的时刻,因为只有那个时期,人民享受到了民主和自由。 因为,在那个时候,伊斯兰的学者们才有机会对穆斯林群众说真话,宣传伊斯兰的真相,恢复穆斯林社会的伊斯兰价值观和生活规范。
独裁者对他们统治的人民什么要求都可以满足,唯独不准他们要求伊斯兰,不给他们说话的自由和平等的权利。 而他们说,这就是全世界普遍实行的民主和自由。 民主和自由的概念被混淆了,人们的思想很混乱。 其结果,许多伊斯兰运动的领袖们宣布抵制西方式的“民主”和“自由”。 因此,我们必须在此澄清这些概念。
这里的所谓“民主”和“自由”只是代表了西方的政治体制和生活方式,不是抽象的文字概念。 伊斯兰不能附属于任何政治制度或生活方式,伊斯兰就是伊斯兰,伊斯兰的概念是由伊斯兰的信仰、思维方式、生活目的、社会关系、管理方式等所确定的特殊性质,不能与任何社会体制混为一谈,绝不允许挂羊头卖狗肉,打着伊斯兰的幌子搞什么政教分离、世俗政治、社会主义、生活方式模仿西方化。 西方的民主和自由是以他们的政治目标和生活价值观所决定的,因此,不可能引进到伊斯兰社会里来取而代之,因为伊斯兰本身是一个完整的政治、社会和文化体制。 另一方面,西方的民主与自由形式与伊斯兰体制有许多类似的地方,因为伊斯兰制度也需要这种形式对独裁者和野心家进行制约和监督,例如伊斯兰制度贯彻“舒拉”(协商)精神、热情接纳民众的“奈斯哈”(忠告)、劝善戒恶、制止犯罪、对待错思想误宽容和仁慈。 我们不反对借用西方式的议会民主方式,因为以那种方式这些伊斯兰的实质精神也能得到实现,代表们以伊斯兰的精神与原则在议会中参政议政,协助政府决策。 在一个国家的和平稳定时期,伊斯兰运动也需要这样的民主与自由的社会环境,保证自由言论和民众在国家事务中的发言权。
有些人担心,这样的民主和自由使民众的意志太强大,造成社会失控,这是不必要的忧虑,因为,穆斯林社会的议会代表都是以【古兰经】和圣训为准则,认主独一,服从穆圣,绝不会象西方社会那样,议会的选票被少数利益集团把持,或者为了获得选票任民众自流不讲原则。 从基层选举开始,代表必须符合信仰的原则,那么,在议会中,违背伊斯兰精神的任何决议和法律绝不会得到通过。 只要在国家宪法和议会立法制度中强调一个原则:伊斯兰是全民信仰的国教,一切政府决策和法律必须以伊斯兰为根本依据。 在这个根本原则的指导下,任何政治的民主和人民的自由都不会走向邪路和失控。
【古兰经】和圣训是根本原则的保证,而国家具体规划与法律,仍旧需要民众的代表们根据事实需要协商确定,维护穆斯林社会的利益,适应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和需要。 广大的穆斯林民众应当得到说话的机会,捍卫真主的正道和伊斯兰信仰,维护民众自身的利益,这就是伊斯兰体制在新时代的发展。
在伊斯兰的法制中,真主命令“禁止”的范围是很窄的而且十分明确,绝大多数都是宽容的法律范畴,因此必须有真正的民意代表参加讨论和立法。在伊斯兰法制体系中自然存在不同教法学派和理论家,他们都有为维护真理和民众的利益说话的权利。 整个伊斯兰世界,广大穆斯林民众要求民主和自由,但是,伊斯兰的现代化管理最大的障碍来自独裁政权、专制体制或西方殖民主义代理人的政府,他们最害怕人民得到民主和自由。
展望伊斯兰运动的发展前景,新阶段的斗争目标应当是清理伊斯兰世界内部的极权政治、专制政府以及军阀篡夺者。 伊斯兰运动的正常发展方向是真正的民主和人民的政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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