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中国人与信仰

  信仰是人类文明的灵魂,是世界观的最高境界,是人类最珍贵的精神宝藏。一个民族的信仰,往往是该民族自强不息的动力及其文化底蕴的深层体现,而一个民族的迷信,则是该民族的文化糟粕和精神肿瘤。这个肿瘤一旦恶化而变成了邪教,将会给民族肌体带来极大的危害。所以,了解中华民族的信仰模式,剖析中国人的迷信观念及其危害,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解读中国人的宗教意识和信仰理念,也可以帮助我们重新审视中国文化,以便我们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现代社会服务。

  

中国人与信仰

  

  人类文明史告诉我们,世界上所有先进、文明的民族,都曾经以不同的形式和不同的境界追求过信仰,中华民族也不例外。众所周知,左右中国人思维观念的汉文化几千年以来都是人本主义封建世俗文化,由于它不能帮助人们揭开宇宙存在之谜和人生的奥秘,也不能从根本上满足人们的精神饥渴和心灵需求,所以中国的祖先们很早就开始另辟蹊径,欲给宇宙存在找到一个合理的答案,欲给人生的有限存在寻找一条通往无限存在的心灵之路——信仰。

  

  然而,从“盘古开天”、“女娲补天”、“夸父追日”等这些神话中不难看出,中国人思维宇宙起源的模式一直都没有跨越人本主义的框架,其信仰模式总带有人格神崇拜的烙印。他们所谓的信仰要么是将某个人神化,要么是凭空捏造一个具有“神格”的人。从老天爷、玉皇大帝、龙王爷、土地爷、财神爷、关公、妈祖,到释伽牟尼、菩萨等等这些倍受中国人崇拜的“神”,无不是被神化的人,或凭空想像出来的人格神。所以,中国人虽然追求过信仰,但是他们并没有达到信仰的境界,严格的说来,这不能叫信仰,而只能是迷信。

  

  中国人习惯用“天”来表示主宰。在汉字里,天既表示天空、自然界,也表示创造天地及自然界的主宰,同时也是中国人惯用的一个惊叹辞。当中国人用“天”来表示主宰时,总习惯给它人格化,称“天公”或“天爷”。这种称谓不仅体现了中国人的人格神信仰模式,也说明中国人对主宰的认识始终局限在“天”的框架内,超越时空的形而上存在对他们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他们逻辑思维的上限是到天为止,甚至包括孔子也不例外。正如孔子所云:“巍巍乎唯天为大”(《论语·泰伯篇》)。而对于超越时空的形而上存在,孔子从不论证。正如庄子所说的,“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庄子·齐物篇》)。因此,倘若说孔子信上帝,那么他对上帝的认识也未能跨越“天”的极限。

  

惟一能跨越天的时空界限来思考世界本源的中国大哲学家,就是被称为中国的苏格拉迪的老子——道家哲学的鼻祖。老子认为天地万物皆有根源,天地的总根源就是形而上存在“道”,而不是一般人常说的具有时空特征的形而下存在“天”。他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曰“大”。他进一步阐述道:“道生一,一生二 ,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从哲学的角度来说,老子才是真正的中国集大成的哲学家。然而,老子这种深邃的世界观及其睿智的哲学思想并没有成为中国人的普遍信仰,而且在中国始终都显得曲高和寡。

  

到了东汉时期,一个土生土长的泛神论宗教——道教在中国四川出现了。道教源于中国古代的巫术,它继承了汉民族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的迷信传统,集各种迷信于一炉。道教虽然尊老子为教祖,奉他为“太上老君”,但其多神论信仰跟老子的道家哲学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道教作为中国人自己发明的宗教,能在中国延续至今,说明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汉民族的信仰模式。

  

中国人与世界三大宗教

  

  中国人虽然没有创立一个大的世界性宗教,但是世界三大宗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都以不同的形式传入了中国。早在道教出现以前,佛教就于西汉末年传到了中国。然而,佛教的教义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格格不入。它所宣扬的出家、灭欲、弃儿女情长等脱离现实的理念与中国的孝敬父母、三纲五常、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等伦理道德和封建习俗大相径庭。另外,佛教本来是个无神论宗教,其创始人姓乔达摩,名悉达多,后称释迦牟尼,即释迦族的圣人、能人,他活着的时候并没有被时人神化,然而,一个不具有神性的佛陀,很难赢得中国人的青睐,于是为了迎合中国人的信仰心理,初期来华传教的僧人们特意神化了释迦牟尼,甚至连其尸骨(舍利子)也大加神化,以哗众取宠,招揽信徒。他的尸骨被带到中国后,受到了具有迷信死者传统的汉民族,特别是皇帝们的敬奉。就这样,佛教终于在中国找到了一个很大的切入点——神化死人。

  

  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佛教虽为外来宗教,但其香火却比道教兴旺,特别是皇帝们敬佛,使得佛教上行下效,极盛一时。其实,皇帝们大兴佛事一般都有一定的政治和社会背景,一代女皇武则天就是例证。众所周知,武则天曾杀害过自己亲生的三个孩子,为了减轻心中的这种隐痛和愧疚,她大兴土木,修佛盖庙。另外,她还利用佛教为其皇位服务,她曾让东魏国寺僧法明等编造了一部《大云经》,说武则天是弥勒佛转世,应代替唐朝皇帝做阎浮提主。

  

  然而,中国知识界的精英们并没有全部敷衍趋势。公元819年,唐宪宗迎奉佛骨,兴师动众,从而引起了以韩愈为代表的中国进步思想家的强烈反对。韩愈在《谏迎佛骨表》中入木三分地指出:“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道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余,岂宜以入宫禁!......乞以此骨付之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见《旧唐书》卷160《韩愈传》,这深刻反映了中国文人及思想家们对佛教的抵触心理。

  

  唐永徽二年(公元651年),伊斯兰教沿着古老的丝绸之路,伴随着清脆优雅的驼铃声,以派遣友好使节和经商的方式踏入中国大地。后来伊斯兰教以大分散小集中的居住格局分布全国各地,并且在中国形成了回、维等十个全体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值得一提的是,伊斯兰文化在西北的传播很快就将在该地区盛行数百年的佛教文化取而代之,从而在神州大地上树立了一面一神论信仰大旗,与中原汉文化的多神论及人格神迷信遥遥相对。

  

  在世界三大宗教中,伊斯兰教的论理道德与儒家最接近。因此,明清时期的中国伊斯兰学者曾倡导“以儒释回”,当代西方也有学者指出“儒教与伊斯兰教的结合会称雄二十一世纪”。的确,在中国历史上,伊斯兰教与儒教自古至今都有过很好的结合。众所周知,唐宋时期,番客们纵横丝绸之路,繁荣了中国的经济;元代,色目人受重用,科技文化突飞猛进;明代,回回治军,七下西洋,大振国威;清朝,回汉共举义旗“革除满清,光复中华”;抗战时期,回汉同仇敌忾,共同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战歌;解放后,回民为社会主义建设谱写了新篇章。

  

  至于西方的基督教,历史上曾几度试图在中国传播,但都以失败而告终,直到清末,基督教利用西方列强对中国侵略的机会,才在中国稳定下来。众所周知,基督教曾是西方殖民主义的工具,殖民主义者在侵略一个国家之前往往是先派传教士,一方面传教,一方面侦探。不少身为中国通的西方传教士,不仅充当西方侵略军的翻译和顾问,还为 “南京条约”、“黄埔条约”、“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等不平等条约的签署出谋划策,扮演过极不光彩的角色。所以在近代史上,中国人信基督教的寥寥无几。因为在中国人看来,基督教宣传的“爱”、“打左脸给右脸”,与基督教西方国家对中国的侵略行径不能自圆其说。

  

  有此可见,世界三大宗教不仅传入中国的时间不同,传入的形式也各异。佛教是皇帝们请过来的,伊斯兰教是通过丝绸之路经商传入的,而基督教则是打进来的。这是世界三大宗教传入中国的基本特点。

  

  虽然世界三大宗教的传入丰富了中国的文化色彩,但中国人的宗教意识仍然很淡薄,而切模棱两可,不论是非。在民间,佛道不分的现象司空见惯,许多人既信佛又信道,逢红白喜事,和尚道士一块请,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中国人对宗教的淡薄也体现在对待世界三大宗教的态度上。在世界三大宗教中,佛教是本土化最成功的,甚至一度曾被奉为国教,但是它也难免遭受国人“平常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的冷遇,和“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的嘲弄。尽管伊斯兰教的伦理道德与儒家很接近,而且也曾与汉民族相濡以沫,但是伊斯兰教崇拜的安拉(真主)超绝万物,无形象可见,不像其它宗教崇拜的神,看得见,摸得着。所以伊斯兰教的信仰令那缺乏形而上思维,只具有“眼见为实”认识层次的人感到不可思议。特别是伊斯兰教严格的饮食文化,对信奉“以食为天”的中国人更难接受。

  

  至于基督教,清况比较复杂些。尽管它有一段极不光彩的历史,但是它还有它的自然优势。众所周知,虽然基督教是一神论宗教,但他们神化先知耶稣,称他是神的儿子,有点类似中国“天子”的味道,而上帝“道成肉身”的说法又与中国人的“下凡”相仿。这种人格神的信仰与中国的人格神迷信真有异曲同工之妙!怪不得有人说,基督教的“上帝”有点像穿西装的玉皇大帝。另外,天主教的圣像也很直观,让中国人对“神”有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感觉,很符合中国人固有的人格神迷信模式。但是尽管如此,中国人还是更喜欢把“上帝”商品化,别出心裁地打出了“顾客就是上帝”的招牌,让神父们苦笑不得。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很少嘲弄道教,尽管道教的迷信很荒诞。这也说明道教的信仰才是中国民间的本土信仰模式,其他宗教再本土化,也很难反客为主。

  

中国人与迷信

  

  根据国际上比较宗教学的基本准则,正信与迷信的基本区别在于崇拜和祈祷的对象。正信所崇拜和祈祷的对象是绝对存在的造物主(真主/上帝),而迷信所崇拜和祈祷的对象则是相对存在的被造物,即人类和万物。这是因为任何人或者物质,都具有发生、消亡、依赖、有限、可变、受制约等缺陷。这是甄别正信与迷信的试金石。

  

  以儒家为主流的中国汉文化虽然宗教色彩淡薄,但迷信色彩却十分浓厚。其实孔子平时从不谈论“怪、力、乱、神”(《述而篇》),他还教训弟子们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先进篇》),同时还提出“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篇》)的信仰观。可是,当他病重,子路请求向神明祈祷时,他则坦言:“丘之祷久已”(《论语·述而篇》)。孔子这种对鬼神敬而远之的态度,以及中国人“平常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的实用主义宗教观正是汉民族宗教意识及信仰心理的真实写照。

  

  迷信主要包括迷信对象、迷信方式、迷信风俗以及迷信思想等一些层面。由于没有统一的宗教信仰,中国人的迷信特别庞杂。论中国人的迷信对象,主要有老天爷、财神爷、释伽牟尼、观音菩萨、关公、妈祖、自然、祖先等;论迷信方式,主要有抽签、算卦、烧香、拜佛、看手相、看风水等;论迷信风俗,主要体现在婚丧嫁娶或逢年过节时的各种恶风陋俗和生活忌讳上;至于迷信思想,那就是多神论。面对这些五花八门的迷信,许多中国人是报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及“信则灵”的心态。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基督教会也利用中国人“信则灵”的迷信心态,大搞“信主治病”,果然教堂门庭若市。

  

  此外,中国古代还有图腾崇拜。雕刻在中国古建筑上的各种飞禽走兽,不能说与古人的图腾崇拜没有关系。值得一提的是,最受中国人崇拜的动物,竟是根本就不存在的龙!也许正因为其不存在,所以才在国人的眼中神乎其神。曾几何时,龙还是“真龙天子”们的象征呢。但有趣的是,据最新考证,龙头的动物原型竟是野猪的头。

  

  在中国,老迷信尚未铲除,新迷信已粉墨登场,而且现代中国人的迷信比起古代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说古代人编写了《风神演义》、《西游记》等神话故事,那么现代人则以“气功”“特异功能”的名义把这些神话变成了“现实”。一些气功“大师”们竞相效尤,招摇撞骗,各显神通。什么千里取药,万里治病,耳能听字,眼能取物,身不怕火,横穿长城,发起气功来不仅能灭大兴安岭之火,还能改变卫星轨道!而奇怪的是,越神乎其神,中国人越相信!甚至还有些“知识分子”对这些大师们的“功力”都佩服的五体投地。记得在上世纪90年代,笔者在国外留学的时候,一位业余教气功的中国教授,突然有一天郑重其时地告诉我们说,在某日的几点几分,某某大师要向全球发功,他要接功!可惜他没有来得及接功,就因迷信气功,有病不治而客死国外。大学教授尚且这样迷信,一般群众就更不用说了。

  

  至于在当代白领阶层流行的迷信,也令古人望尘莫及。他们有星座迷信、血型迷信、属相迷信、吉祥物迷信、数字迷信,不一而足。以数字迷信为例,从电话号码到汽车牌子,只要有几个所谓吉利的数字,就会价值倍增,而如果带有所谓不吉利的数字,就只能廉价处理。更有甚者,一些商场和饭店的电梯4楼,不敢写4,因为忌讳其音与“死”接近,而写成3+,真令人啼笑皆非!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迷信本应该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但由于它早已在中国人的心中根深蒂固,再加上正信没有得到应有的传播,以及社会风气和民俗文化的误导,所以它还会长期干扰中国人的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

  

人格神迷信与邪教

  

  人格神迷信不仅是对正统宗教的亵渎和对理性的扼杀,同时也是滋生邪教的温床。世界上的各种邪教组织,虽然林林总总,五花八门,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人格神迷信,即神化教主,信奉教主为活着的“上帝”,或法力无边的"神"。比如美国邪教“人民圣殿教”教主琼斯称自己才是人世间真正的“上帝”;“大卫教”教主考雷什宣扬自己是先知先觉的“战神”,只有他才掌握了通向“天堂”的奥秘;日本邪教“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则把自己吹嘘成“神仙”的化身;统一教教主文鲜明,把自己打扮成“神的化身”。不一而足。

  

  因此,任何一种宗教,只要它带有人格神的信仰色彩,都容易产生神化人的邪教。比如世界各地的邪教,大部份都是打着基督教的名誉。如美国的人民圣殿教、大卫教派、天堂之门、上帝之子;西欧、北送倒地对地导弹丁丁到大洒扫多斯迪美的太阳圣殿教、新世纪、圣母玛丽娅会、世界末日组织,以及在乌克兰、白俄罗斯、摩尔多瓦等地活动的大白兄弟会等形形色色的邪教、乌干达的恢复上帝十诫运动,台湾的真道教,香港的锡安教,以及中国的呼喊派、天父的儿女、新约教会等,都是利用基督教徒。还有一些是打着佛教、道教及气功的名誉,如中国近年的法轮功以及解放初期的一贯道等。这是因为这些宗教的人格神信仰色彩,为信教群众崇拜和神化教主打下了思想基础。

  

  一个社会的物质文明无论何等发达,只要其宗教文化带有人格神的信仰色彩,邪教就有市场。邪教在美国及西方发达国家的泛滥就是例证。据有关资料不完全的统计,全世界邪教组织有3300多个,信徒有数千万人;仅美国就有1000多个邪教组织,因而被称为“邪教王国”,不少震惊世界的邪教惨案多发生在美国。在西欧和南欧18个国家中,有1317个狂热教派,英国有604个。法国内政部情报司的调查表明,法国有邪教团体173个。西班牙全国现有200个具有破坏性的邪教组织。而一些发展中国家,虽然贫穷落后,但是由于他们的宗教文化不带人格神信仰色彩,邪教就没有市场,比如一些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

  

  中国虽然是无神论国家,但是,自70年代末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恢复以来,仅中国大陆境内就出现了15种邪教,对中国社会和中国人民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危害。如呼喊派、天父的儿女、主神教、东方闪电、灵灵教、新约教会、被立王、统一教、三班仆人、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米达宣教会、观音法门、灵仙真佛宗以及法轮功等。仅法轮功一个邪教,在几年内竟发展了数百万信徒!足见邪教对中国人的影响力之大!其实这只是冰山一角,据调查,许多乡村教会,及各派的“大师”们,尽管尚未发展成邪教,但都带有神化教主的邪教色彩。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短短的几年中国竟会出现这么多邪教?为什么有那么多中国人跟随邪教?为什么邪教教主能够在中国一呼百应?不言而喻,这与中国人的人格神迷信传统是分不开的。因此,欲彻底消灭邪教,必先铲除其滋生和发展的温床,只有这样才能釜底抽薪,永绝其患。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近些年出现的这15种邪教中,有12种来自基督教,3种来自佛教和道教,而没有一个来自伊斯兰教,尽管中国有几千万穆斯林。这主要是因为伊斯兰教是一个纯粹的一神论宗教,伊斯兰的认主独一信仰(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反对任何形式的人格神迷信。在伊斯兰教里,任何人或物都不具有神性,都不值得人们顶礼膜拜,伊斯兰教的先知穆罕默德只是接受真主启示的凡人,由于先知本人以身作则,穆斯林谁都不会神化自己,谁也不信人格神。正因如此,邪教在伊斯兰教里找不到滋生的土壤,在穆斯林中间也找不到跟随者。

  

  毫无疑问,人格神迷信是中国人的文化糟粕和精神肿瘤,是产生各种邪教的思想根源和罪魁祸首,千百年来,它不知愚弄了多少人!坑害了多少人!中华民族更是饱受其害。所以望中国的有识之士们能充分认识到人格神迷信的危害性,抱着对人民和社会负责的态度,携起手来,共同改变中国人的信仰模式,清除依附在中国文化肌体上的糟粕和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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