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消息,在与阿富汗接壤的巴基斯坦边境地区,当地同情塔利班的部落联盟发布公告说,男子不留胡须将受惩罚。 学者们对这个公告感到奇怪,因为在伊斯兰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不留胡须格杀无论”的苛政。 政治分析家认为,这是美国反恐战争在阿富汗失利的反应,因为塔利班势力抬头,当地部落向亲西方的政府挑战,是政治宣传手段,而不是真要杀几个刮去胡子的男人。
这个问题牵涉到反恐的国际局势,暂且搁下不谈。 借此机会谈谈穆斯林男人留胡须的传统和原则性问题。 最近从各家伊斯兰网站上收集到几篇讨论穆斯林男子胡须问题的文章,在此归纳在一起作综合性报道,只是向读者们提供一些信息,仅供参考。
穆斯林男人留胡须,不是信仰的礼仪,也不是法制规定或惩罚条例,只是属于社会习俗和个人自由选择,留不留胡须都不违法。 留不留胡须确实有争论,主要原因是,胡须不是信仰的基本条件,根据社会状况和文化传统,确有不同社会影响,因此学者们议论纷纷,成为见仁见智的历史话题。 穆斯林男子留胡须,是先知穆圣提倡的男子美德,重在劝导和教育,而发表惩罚性教律在伊斯兰法学中没有根据。
加拿大伊斯兰学院教法专家谢赫艾赫迈德'库迪说:“男子留胡须是一项重要的圣行,也是历代列圣的一贯传统,古代所有真主的使者都留胡须。 先知穆圣告诉我们说:‘留起你们的胡子,修整你们的唇须。’ 根据这个可靠的圣训,古代的学者们都主张,(穆斯林)男子留胡须是必须的行为。”
他说:“这确实是一条重要的圣训,我们不可等闲视之。 但是,对于圣训中提到的美德行为,也不可过份拔高上纲,因为还没有达到信仰准则的程度。 古代学者们对男子胡须的重视,同他们时代的社会环境有密切关系,因此也不妨以历史的眼光看待古代学者的意见。 我不能把留不留胡须同信仰原则等同起来,不属于同一类型的问题。 因此,当我们看到某个穆斯林男子没有留胡须,既不能因此把他驱逐出教门,也不能责问他是否还有信仰。”
他说:“我们毫不犹豫地坚持认为,穆斯林男子留胡须是一条重要的圣训,是穆斯林服从先知穆圣的优秀品行。 但是,真主使我们生活容易,不使我们的信仰艰难,或对我们有超越我们能力的要求。 当我们在某种环境下,留胡须有困难,也可以不留。 穆斯林的信仰,只以敬畏真主为精神核心,其他都是次要问题,可以把留胡须的美德理解为允许在艰难条件下豁免的外部形式。”
另据《伊斯兰之光》教法解答的主持人说,伊斯兰要信士们内外一致的俊美,例如我们应当穿美服,用香水,梳洗干净。 心中信仰要有纯洁的心灵美,口中说话也有温文尔雅的语言美,行为有道德,举止有礼貌。 先知穆圣说:“真主就是俊美;仁爱也是俊美。”
男人因为爱美才留胡须,所以有胡须的人更应勤修边幅,与整洁的衣服和端庄的言行相配合,构成美的完整形像。 如果把胡须留得邋遢,看着肮脏,胡须上流着鼻涕,沾着饭渣,脸面不光亮,衣帽不整,不如不留胡须。 祖7d衣烂衫,臭气熏天,虽然留着胡须,也不能算是圣行。 凡是为保持圣行尊严而留胡须的穆斯林,必须要注意外貌形像,维护圣行的体面,把心灵的美,充份表露出来,成为穆斯林的代表形像,才能赢得人们的赞扬:“看,那个穆斯林男子,真美!”
以下是当代伊斯兰著名学者优素夫'格尔达威博士对男子留胡须的论述:
他说:“根据伊本'欧麦尔传述,先知穆圣说:‘(你们)应与不信道者有区别,养起你的胡须,修整你的唇须。’ 先知穆圣提倡他的弟子们留胡须,是要他们同非穆斯林外貌有区别。 当时不留胡须的非穆斯林,主要有波斯拜火教的信徒,男人们都把脸刮得净光。 先知穆圣希望穆斯林的男子不要与他们混同在一起,看不出区别。
此外,男人把脸刮光,违背男人的天性,有扮装成女人的嫌疑,因为胡须是男人成熟的标志,也是男子汉的气概。 但是,留胡须不是要你们让胡须无限长下去,越长越好,而应经常修整,使胡须样子好看,整洁。 这是萨勒菲时代的穆斯林(圣门弟子)的习俗。 当代的穆斯林,刮胡须,是模仿西洋人的样子,而忽视先知穆圣确立的高尚圣行。 先知穆圣说:‘谁模仿那些人,你们就成了那些人的一部分。’ 历代的许多学者根据这个理由,把留胡须的性质提高了,把不留胡须定位亥俩姆行为,强制男人们留胡须,而不说明当时圣门弟子们生活的具体环境。
当代的许多学者认为,不留胡须有合法性,因为现代西方化环境的压力。 他们解释说,当年先知穆圣留胡须是因为社会习惯,而不是信仰的条件。 实际上,并非完全正确,当年先知穆圣鼓励弟子们留胡须,不仅是社会习俗,而是为了同非穆斯林保持区别,是穆斯林男子的标志。 古代大学者伊本'泰米亚伊玛目分析过先知穆圣要求弟子们留胡须的意义和后果。 他说,模仿外教人,与他们混同在一起,将发生由外及里的变化,同非穆斯林感情融合,没有区别,认同是亲友。 这个后果,现代看得很清楚。
伊本'泰米尔伊玛目,在《古兰经》和圣训中有许多告诫,穆斯林须同非穆斯林有区别,因为模仿别人,将从行为和思想上成为俘虏,这是穆斯林所禁止的行为。
从以上的事实中可以总结出三种观点:第一,禁止把脸刮光,伊本'泰米尔伊玛目坚持这个观点。 第二,男子刮脸不算是亥俩姆,但麦克鲁亥,是可憎恶的行为,令人厌恶。 这是古代学者伊亚德的观点。 第三是现代派的思想,他们认为留不留胡须是个人自由,各悉尊便,互不干涉。
我个人的观点倾向于第二种,穆斯林男子不留胡须接近于麦克鲁亥,因为先知穆圣的原意是避免混同非穆斯林,这是很有道理的行为准则,例如区别于犹太人和基督教徒。 为了表明穆斯林男子的尊严和与非穆斯林的区别,应当定为不留胡须是麦克鲁亥,而不是亥俩姆,所以留胡须应是提倡的行为,而不是强制行为。 当年,先知穆圣的弟子们都留有胡须,没有一个例外,当然,与社会环境也有关系。”
(阿里编译自Islamic Guidance on Growing Be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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