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是最完美的人权宪章

 

     今年12月10日,是联合国在1948年通过现代世界重要文件《世界人权宣言》六十周年纪念。 尽管许多国家的政府对联合国大多数国家通过的宣言在原则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保留意见,但这个文件代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证明不同种族和文化的国家可以达成协议,遵守共同的人权原则,如民主、自由、尊严和平等。

    六十年过去了,那些在《世界人权宣言》上签字的国家对国内外的人权状况并没有为世界做出表率,因为军事侵略、政治压迫、经济剥削、社会恐吓和虐待的现象普遍存在。   正值今年联合国《人权宣言》六十年纪念之际,许多伊斯兰学者在媒体上发表博克文章,提醒人们注意联合国的文件中有许多缺陷和不足,世界上最完备的一部维护人权的经典当数《古兰经》。  在《古兰经》颁降的时代,人类文明还没有出现“人权”这个术语,但是就其全面的法制概念而言,《古兰经》应当是人类社会最全面的一部人权大宪章,不但内容无所不包,而且举世无双,使现代人制定的《人权宣言》相形见绌。

    以下从十二个基本问题上综述伊斯兰的人权思想:生命、尊严、公正、自由、求知、需求、工作、隐私、自尊、美感、迁徙、奋斗。

一, 生命

    人权第一项,是保护生命的权利。 《古兰经》把所有人的生命视为同等重要,生命对于任何人都是平等的,而且每个人的生命,其价值等同于全体人类。

    《古兰经》说:“你们不要违背真主的禁令而杀人。”(6:151)

    《古兰经》说:“凡枉杀一人的,如杀众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众人。”(5:32)

二,尊严

    人类生命的来源,是受真主特别的委托,成为大地的代理,所以真主赋予人类各种知识和智慧(2:30-34)。   人类的尊严来自真主的恩典,因为人承担了代治大地的重任(33:72),与真主造化的所有生物与精灵相比,人是最高贵的,最受真主的信任,受到许多优待。 《古兰经》的启示从本质上揭示了人类地位和尊严的根源,人类尊严表现在真主造化的优美形态和自由的意志,优秀或卑劣都是自己的选择。

    《古兰经》说:“我确已优待阿丹的后裔……,我使他们超过我所创造的许多生物。”(17:70)

    《古兰经》说:“我确已把人造成具有最美的形态,然后我使他们变成最卑劣的,但信道而且行善者,将受不断的报酬。”(95:3-6)

三,公正

    《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  你们当维护公道,当为真主而作证,即使不利于你们自身,和父母和至亲。”(4:135)

    《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 你们当尽忠报主,当秉公作证,你们绝不要因为怨恨一伙人而不公道,你们当公道,公道是最近于敬畏的。”(5:8)

    在《古兰经》的词语中,有两近义词:“adl”和“ihsan”,都可以说是“公平”、“公道”、“平等”或“公正”,比喻的形像稍有不同。   adl的意思是“两个相同的东西,二者不多不少,价值也相同”;ihsan意思上在一架公平秤的两边,重量相等,秤杆保持平衡。   用这样比喻式的词语,描述伊斯兰法庭的公正,使原告与被告双方得到秉公判决,不偏不移,法官主持公道。   不论从法制的意义上,或者在道德的意义上,都容易理解《古兰经》的启示:“一个负罪者,不负别人的罪。  各人只得享受自己的劳绩。”(53:38-39)

    因为天下是事,没有绝对平均或相等,每个人都有差别,所以adl的概念,就是相等的事物或人品可以比较,获得相同的待遇。   《古兰经》说:“没有残疾而安坐在家中的信士,与凭自己的财产和生命为主道而奋斗的信士,彼此是不相等的。凭自己的财产和生命而奋斗的人,真主使他们超过安坐家中的人一级。  真主应许这两等人要受最优厚的报酬。”(4:95-96)

    真主把恩典赏赐一部分人,以他们为主道奋斗的精神而甄别,这是唯一的标准,而不是他们的种族、性别、财产、宗教或社会地位。  这个标准的根据是对真主的忠诚和敬畏,而且表现在实际行动上。   伊斯兰的传统用词“稳麦”本意是“母亲”,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如同是同胞兄弟姐妹,都热爱母亲,同时得到母亲同样的爱心。   如果有一个孩子患有残疾或者其他生理缺陷,母亲就有可能多照顾那个孩子一些,无可非议,这样才是真正的平衡和公道ihsan。   所以,在社会和法律上的“公道”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平等,而是须根据每人情况有所增减,例如男女、年龄、资历、经验、地方、能力、贫富。

四,自由

     自由,特别是对有权有势或有智慧的人,他们的能力和作用往往享有更多的行为自由。

 俗话说,绝对的权力必生绝对的独裁,这就是“自由”对一个人的考验。   《古兰经》中说,不要因为“蒙受真主赏赐的经典、智慧和预言”而骄傲自满,对别人说:“你们做我的奴仆。不要做真主的奴仆。” (3:79) 

    《古兰经》说:“真主的确不喜欢傲慢的人,矜夸的人。”(4:36)

    《古兰经》说:“你们既然战胜他们,就应当俘虏他们;以后或释放他们,或准许他们赎身,直到战争放下他的负担。 ……,以便他以你们互相考验。”(47:4)

    庸俗的人们认为,只要有了钱,或者有了权力,或者有了知识,就有了自由的保证。  而伊斯兰教育人们,真主恩赐给某些人财富、权力和知识,是对那些人的考验。 当一个人地位高得对许多人有生杀大权的时候,当一个人钱多得可以任意消费的时候,当一个人知识丰富得无所不能的时候,这是就是对这些人的考验,考验他们的忍耐、宽容、道德、理智和良心,最核心的考验是对真主的敬畏。

    毫无疑问,人有极大的自由,但又有是非与善恶的约束,那些肆无忌惮为非作歹的人,会有怎样的下场,任何宗教都有许多说教,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最稳妥的自由保证是遵循《古兰经》,是造物主颁降的启示经典,因为那是正道,遵从真主的真理,将获得真正的自由。

    《古兰经》:“不义的人们,必受痛苦的刑罚。”(42:21)

    《古兰经》说:“一切判决只归真主。  他命令你们只崇拜他。  这才是正教。 但世人大半不知道。”(12:40)

    从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到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有保证“宗教信仰自由”的条款,把宗教信仰确定为人权基本内容之一。  《古兰经》中所指“信道的人们”未必都是信奉伊斯兰的穆斯林,真主的正道也包含在所有认主独一的宗教之中,如:“信道者、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拜星教徒,凡信真主和末日,并且行善的,将来在真主那里必得享受自己的报酬,他们将来没有恐惧,也不忧愁。”(2:62;5:69)      自由的内容,也包括信仰的自由,因为真主造化的天地万物,只遵循一个真理,在“宗教绝无强迫”的原则下,“正邪确已分明了。”(2:256) 

五,求知

    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求知能力,例如每个人都具有学会世界上任何语言的潜力,而且知识给人以思维、创造发明和认识世界的能力,因此求知是人类基本人权之一。   真主向他的最后使者下降《古兰经》是从鼓励他求知识开始。  《古兰经》说:“你应当奉你的创造你的主的名义宣读,他曾用血块创造人。  你应当宣读,你的主是最尊严的,他曾教人用笔写字,他曾教人知道自己所不知道的东西。”(96:1-5) 

    真主启示他的使者说:“对你启示《古兰经》还没有完全的时候,你不要急忙诵读。  你说:‘我的主啊!  求你增加我的知识。’”(20:114) 

    《古兰经》说:“你说:‘有知识的与无知识的相等吗?  唯有理智的人能觉悟。’”(39:9)

    先知穆圣说:“求知,是男女穆斯林的天职。”

    先知穆圣说:“学问,远在中国,亦当求之。”

六,需求

    每一个出生的人,都享有真主恩赐他的一份生活资料,这是真主赋予每个生命对生活物质需要的权利。  《古兰经》说:“大地上的动物,没有一个不是由真主担负其给养的,没有一个不是真主知道其住所和蕴藏处的。  一切事物都记载在一本明确的天经中。”(11:6)   真主的启示告诫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不能剥夺民众的基本生活需要,这是真主赋予他们的生存权利。

    《古兰经》说:“他以你们为大地的代治者,并使你们中的一部分人超越另一部分人若干级,以便他考验你们如何享受他赏赐你们的恩典。  你的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6:165)

    《古兰经》说:“他为你们而使大地平稳,你们应当在大地的各方行走,应当吃他的给养,你们复活后,只归于他。”(67:15)

七,工作

    人来到世界上,都必须工作,发挥自己的体力、技术、才能,为社会创造财富,这就是大地代治者的神圣使命。  每个成年人都须参加不同形式的劳动,例如务农、放牧、制造、管理、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所以有各行各业的兴旺和进步,社会日新月异。 选择自己的专业和职业,是一个人的基本人权,可以充份发挥各人的天资和创造性,不论男女。 

    《古兰经》说:“男人因他们的行为而受报酬;妇女也因她们的行为而受报酬。”(4:32)

八, 隐私

    动物从不考虑羞耻或体面的问题,任何生理或健康的需要都可以随时发挥。  人类社会,几十万年来建立了各种文明礼仪,社会有典章制度,家庭与个人有生活习俗,其中有隐私的需要,不必把一切向他人暴露。  这是人类的文明和尊严的需要,属于基本人权。

    《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  你们不要进他人的家去,直到你们请求许可,并向主人祝安。这对于你们是更为高尚的,(真主这样指导你们),以便你们能记取教诲。  如果你们发现别人家里没有人,你们就不要进去,直到你们获得许可。  如果有人对你们说:‘请转回去!’

  你们就应当立即转回去,这对于你们是更为纯洁的。”(24:27-28;33:53) 

    《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  你们应当远离许多猜疑;有些猜疑,确是罪过。  你们不要互相侦探,不要互相背毁,难道你们中有人喜欢吃他的已死的教胞的肉吗?  你们是厌恶那种行为的。”(49:12)

九,自尊

    个人隐私,就是为了维护个人尊严,每个人都有自尊心。   维护个人尊严是人权,是真主恩赐人性的道德基础,有助于建立稳定与和谐的社会文明。  真主不许可信士们有互相猜疑、侦探和背毁的行为,这些行为定为罪过,在世间令人厌恶。 

    《古兰经》说:“凡爱在信士之间传播丑事的人,在今世和后世,必受痛苦的刑罚。”(24:19)

    《古兰经》说:“真主不喜欢(任何人)宣扬恶事,除非他是被人亏枉的。  真主是全聪的,是全知的。  如果你们公开行善,或秘密行善,和恕饶罪行,(这对于你们是更相宜的),因为真主确是至恕的,确是全能的。”(4:148-149) 

十,美感

    爱美也是人权,因为真主造化的宇宙万物是优美的,俊美的,佳美的,因为来自天地造化的平衡、稳定、对称、和谐、健康和生气勃勃。  人是有灵性、有思维和有感情的生物,所以有天生的美的感受和追求,所以人也有美学的理解、表现和创造力,如艺术、建筑、装饰、音乐、美术、舞蹈、文学、饮食都是心灵中对美好的表现和抒发。

    《古兰经》说:“你说:‘真主为他的臣民而创造的服饰和佳美的食物,谁能禁止他们去享受呢?’  你说:‘那些物品为信道者在今世所共有,在复活日所独享的。’  我为有知识的民众这样解释一切迹象。”(7:32)

十一,迁徙

    大地是真主对全人类的恩赐,人被允许在地球上任何地方行走和生存,并且提供了人类生存的物质条件,如空气、气压、湿润、水份、动植物的生长,使人类就地获得衣食和居住的方便。  大地属于真主,是全人类的家园,任何人都应当根据自己的愿望和生存的需要随意迁徙,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向大地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先知穆圣率领他的弟子们从艰难的麦加迁移到环境宽松的麦地那,是真主的引导,也是向世人展示真主的公正和恩惠。  迁移是人权,可以到处寻求安宁的生活。

    《古兰经》说:“在自欺的情状之下众天神使其死亡的人,众天神必定问他们说:‘生前你们是在什么情状之下呢?’  他们说:‘我们在地方上是被人欺负的。’  他们问:‘难道真主的大地不是宽阔的、能容你们迁移的吗?’  这等人的归宿是火狱,那是一个恶劣的归宿。  唯老弱和妇孺,他们既无能力迁移,又不认识道路。  这等人,真主或许恕饶他们。  真主是至恕的,是至赦的。  谁为主道而迁移,谁在大地上发现许多出路,和丰富的财源。  谁从家中出走,欲迁至真主和使者那里,而中途死亡,真主必报酬谁。  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4:97-100)

十二,奋斗

    《古兰经》说:“他为你们而使大地平稳,你们应当在大地的各方行走,应当吃他的给养,你们复活后,只归于他。”(67:15)

    真主为人类造化了如此丰富多彩的大地,处处有取之不尽的给养和物质条件,这是人类追求自由和美好生活的生存权利,任何国家的法制都不应当对正常的要求和努力加以限制和阻止。  不论走到哪里,人都是在某种形态的社会中,为了保护公民的奋斗目标和幸福生活,首先必须创造和平、稳定、安详的社会条件。

    世界上的一切存在都是遵循真主造化真理发展的结果,《古兰经》说:“我只本真理而创造天地万物,我只使他们存在至一定期。  不信道的人们不顾他们曾受警告的刑罚。”(46:

3;45:39;15:85;16:3)  

    人权,是遵奉真主的命令和真理为人类社会的服务和宽容,而对于每个普通的民众来说,人权是生存的奋斗,为真理而敢于斗争,解放更多的人。  人生在世,都是在接受真主的考验,因为最终都将归于真主,人权的意义就在于理解全人类的生存目标。

    《古兰经》说:“你的主,是众生的归宿。”(53:42)

    《古兰经》说:“真主本真理而创造天地,以便每个人都因其行为而受报酬,他们将来不受亏枉。”(45:22)

     (阿里编译自Human Rights According to the Quran by Riffat Has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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