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穆斯林今天仍然要坚持马图里迪教义学派

最近一个时期,有些朋友总是对我说和问我,您这些年来一直在鼓吹中国伊斯兰之道,尊崇中国穆斯林先贤和抢救保护中国伊斯兰文化遗产;这几年,您又大力强调伊斯兰教中国化的三个基础,经堂教育、遵行哈乃斐教法学派和马图里迪教义学派。可是我们听到有个别阿訇和学者主张中国穆斯林应取消遵行哈乃斐教法学派,在教义方面遵行艾什阿里学派。那这不是与您的观点矛盾了吗?这的确让人困惑不解,您能否就以下三个方面给我们谈谈?

第一,为什么中国穆斯林没有遵行艾什阿里教义学派,而遵循马图里迪教义学派呢?

第二,艾什阿里和马图里迪教义学派之间有不同吗?

第三,我们中国穆斯林可以在教义学方面转遵艾什阿里学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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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回答朋友们的提问。首先感谢朋友们的抬爱,问题问得很好。其次根据自己多年的学习钻研和这些年在民间调查和研究中国伊斯兰经堂教育和手抄本经典的体验,简要就以上三个问题从经堂教育的视角谈谈自己的学习心得。

1.为什么中国穆斯林没有遵行艾什阿里教义学派,而遵循马图里迪教义学派呢?

众所周知,伊斯兰教逊尼派的教义学派主要有两大学派(另外还有塔哈威教义学派,属于小众学派),艾什阿里和马图里迪学派。教法学派主要有四大学派,哈乃斐、马立克、沙斐仪和罕百里学派。那么,中国穆斯林遵循的教义和教法学派是什么呢?中国伊斯兰经堂教育的经师中祖祖辈辈流传的一句话给出了准确的答案:

    “我们的遵行是哈乃斐耶,我们的诚信是马图里迪耶。”

首先,简而言之,“遵行”关系到一个穆斯林的行为举止,它涉及到教法;“诚信”关乎到一个穆斯林的内心信仰,它涉及到教义。因此,上述这一句世代流传的格言,不仅说明了中国穆斯林所遵循的教义学派和教法学派,也充分说明了中国穆斯林自古以来在教法上遵循的是哈乃斐学派,在教义学上遵循的是马图里迪学派,而马图里迪教义学派遵循的教法学派恰恰是哈乃斐学派。所以,中国穆斯林就在教义学的遵行上,选择了与之相关的马图里迪教义学派。

近现代中国著名伊斯兰经学大师、爱国爱教和著述等身的马良骏阿訇在传承这种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在他的《教典要义大全》(التلخيص الكبير)和《教义大事录》( المضبط العظيم)等著作中,也反复强调了“中国穆斯林在教法方面,应当坚持大伊玛目哈乃斐学派;在教义方面,应当固守伊玛目马图里迪学派。”家乡平凉的阿訇们多次与我谈到这个话题,他们一致认为,中国穆斯林先贤们之所以遵行大伊玛目哈乃斐教法学派和伊玛目马图里迪教义学说,就是因地制宜地做出的适合中国穆斯林的最明智、最正确的选择,就是为了始终保持教法与教义的一贯性、统一性和相辅相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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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由中国伊斯兰教经堂教育发轫,植根于中国穆斯林社会至少四百多年的“遵行”和“诚信”,不仅因时因地而宜地构建着中国伊斯兰的经学思想,指导着中国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功修礼仪和爱国爱教的社会实践,也深深地打上了中国的烙印,具备了中国文化的品性。

这种 “遵行”和“诚信”,不仅给中国穆斯林带来敬主爱人、和平、和谐、团结、包容、中庸、智慧和爱国爱教的信仰,也给他们带来尊重儒家文明并与之有机融会贯通的智慧,而且给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实践不断地提供着解经的给养。

其次,因为伊玛目艾什阿里(873—935)在教法上遵循的是沙菲尔学派。他是伊拉克巴士拉人,在40岁前,他在教义学上遵循莫尔太齐莱学派。尔后他脱离该学派成为逊尼大众派。而伊玛目马图里迪(约852—944)在教法上遵循的是哈乃斐学派。他是中亚撒玛律汗(今天的乌兹别克斯坦境内)人。他的一生都在致力于教义学的学习和研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两位元伊玛目的出生地、所处环境和学术经历都有着很大的不同。意味深长的是,马良骏阿訇在《教典要义大全》第三十五章中特别强调了马图里迪的师承关系,“与艾什阿里不同的是,马图里迪的师承关系经由大伊玛目艾卜•哈尼法,一直溯源到圣门弟子伊本•麦斯欧德,再到先知穆罕默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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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由于哈乃斐教法学派的灵活、宽容和中正,尤其在伊斯兰教逊尼派四大教法学派中以理性和温和而著称,遵奉哈乃斐教法学派的马图里迪教义学派,不仅在认主学方面传承了大伊玛目艾卜•哈尼法的代表作《大学》中的思想,也发扬和光大了这些思想。

第四,中国穆斯林在教法学上遵奉哈乃斐学派和在教义学上遵奉马图里迪学派,构成了伊斯兰教中国化三个基础中的两个,另外一个当然是中国伊斯兰经堂教育。

近些年来有人受国外所谓伊斯兰主义的影响,他们无视伊斯兰教在中国生根、开花和结果的历史,以及先贤们遗留的优良传统和智慧,在国内鼓吹打倒教法学派,诋毁中国穆斯林遵循了哈乃斐教法学派和马图里迪教义学派,引起了一些地方穆斯林社会的思想混乱,给团结、稳定、和谐和包容的中国穆斯林社会,以及中国伊斯兰教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

因此,难道这些不能够引起我们足够的清醒吗?这个道理就如有人主张中国穆斯林应放弃遵循哈乃斐教法学派,转向遵循罕百里教法学派,那么我们的阿林们,甚至多斯提们都清楚,如果要这样转的话,毫无疑问,那将会给中国穆斯林社会带来什么样的严重后果,这点大家是非常明白的。

第五,自从经堂教育在华夏大地兴起以来,经堂教育陕西学派的先贤们为了夯实教义学的理论基础,划时代的选择了马图力迪教义学派认主学的经典代表作——泰夫塔扎尼(1312—1389)的著作《舍热哈•尔嘎一德》(《教典诠释》),以此作为经堂教育唯一必学的认主学教材,并由此确立了伊斯兰教中国化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之一,即中国穆斯林在教义学上遵循马图里迪学派,同时也有力地避免了海外所谓伊斯兰教义学说和教派的影响,保持了中国伊斯兰教和穆斯林内部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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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伊斯兰教历代的经师们——从先贤胡登洲、刘智到马复初,从马联元、马良骏、杨仲明到马坚等——直至今天,无不把此部经典名著作为学习、参考、译释和解经的重中之重。就这也遭到个别所谓阿訇和学者的嘲笑和攻击,“他们自古到今就抱着一本经不放手”。相对于其他七大尔林(词法、语法、修辞、逻辑、《古兰经》注释、圣训和教法。加上教义学,经堂教育陕学的经师们将此统称为“八大尔林”)的学习方法,他们立足本土,开创了“精研凯俩目(教义学)”的学风,以此要求阿林们必须精通它,以便使教义学的根本“认主独一”的信仰在中国穆斯林的心灵中扎根,从而使他们更好地理解《古兰经》和信仰真主,敬主爱人,认同和尊重他们周围的非“认主独一”的文化群体,“回之与儒,教异而理同也,”以儒诠伊,使“认主独一”的信仰与对国家的热爱有机结合起来,既忠于真主,也忠于当政者。

这样既能保持自己穆斯林的身份,同时也能履行代治者的使命,并使自己融入当地社会,成为建设自己生活的国家和弘扬儒家文明的积极参与者,并为之做出持久的贡献。正因为这样,陕学经堂教育中有着“不学凯俩目,不能当阿訇”的不成文规定。中国伊斯兰经堂教育史上的这种传统,似乎今天已经被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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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笔者在民间调查中国伊斯兰经堂教育与手抄本经典时,发现了数千种由陕学经师引经据典注释的《教典诠释》的手抄本(请参见第四和第五幅插图)。目前已知的有的抄写注释的时间可追溯到三百五十多年前,而且相对于经堂教育的其他手抄本经典教材,无论从抄写注释的认真、书法的精到,还是所用的优质纸张、大的开本,《教典诠释》是最好和最多的。

通过对手抄本《教典诠释》的研究,我们惊奇地发现,经师们并没有沿袭阿拉伯和中亚伊斯兰学者惯常的乙给甲注释的学风,而是革命性地引经据典,采纳伊斯兰正统派的百家之言,以陕西学派独创的讲经方法“功悟”,就《教典诠释》的正文设置问题,然后又对其进行逐字逐句逐段、颇为系统的再注解。

根据笔者对在调查中发现的大部分此种手抄本经典的登录和研究,发现经师们在注解时,通常都至少参考五十种以上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逊尼派的经典。这种中国穆斯林先贤在经堂教育中呕心沥血创造的学术方法,被清代“东土大筛赫(意为“东方的大学者”,这是民间经师们对介廉巴巴的尊称)”、著名伊斯兰学者刘智在他的两部著作《天方性理》和《天方典礼》中传承发扬的淋漓尽致。

我们还发现,抄写者在注释该经典时,不仅在每一行正文的下方对词句标注“岁俄”和“伊尔拉卜”(即用相关词法和语法术语的缩写字母标注字词属性和语法关系),穿插“钻文”(即简短的注释),而且在正文四边的内外两层中按序排列一组一组的“边文”注解,每层“边文”又分为长短不同的多组释解,组与组之间留有缝隙,每组都有完整的释意,每组释文的结束处都会有时以红色,有时以黑色标注参考的经典名称。

注释的语种不拘一格,大部分以阿拉伯语注释,有时以波斯语和消经注释,有时以“风搅雪”的方式注释(经堂教育陕西学派的经师将阿拉伯语与波斯语的混合使用称作“风搅雪”)。三种语言交互运用,更好地映衬出《教典诠释》一书抄写者精通八大尔林的学术水准。这些注释有长有短,有时对词汇进行释译,有时对语法进行说明,有时对原文意义进行阐释,毫无混乱,并时而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观点,成为一家之说。

几乎每一部此经典的手抄本正文书法,都是融阿拉伯语与汉字书法艺术为一体,书法刚劲有力、干净俐落、美观大方,富有神韵,简直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书法饰局以艺术组合形式出现,看边文似“乱石铺路”,看全页如“众星捧月”,十分别致。

绝大部分此种手抄本首页开端的“太斯密”用黑色粗体阿拉伯文书写,也有少部分的在黑色粗体阿拉伯文“太斯密”的下面用红色书写着波斯语的“太斯密”。书法表现紧凑,金钩银划,气贯通篇,森然如群星闪耀。每页边文的蝇头小楷亦娟秀清晰、富有神韵。

注释的书写和排列也颇俱特色,有的数行倾斜,如同斜风细雨;有的纵横不拘,如同乱云飞渡,显得灵动,活泼,奔放。抄写者的功力深邃,技法高超,多有创意,每一部几乎都是罕见的中国书法风格的阿拉伯文书法的艺术宝典。通常最后一页还写有一段阿拉伯文大字:“主啊!求你饶恕书写者,我唯恐书写的不周全。”可见一位阿林敬畏和虔诚的心灵。 

仅此我们就可窥见先辈们对认主学的极为重视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他们在学经、写经、讲经、研经、释经、注经、译经和解经过程中的严谨风格与求实、创新和忘我的牺牲精神,以及他们在中国坚持马图里迪教义学说的道路上留给我们的深深启示。

2. 艾什阿里和马图里迪教义学派之间有不同吗?

首先,这二者都是逊尼派的正统教义学派。全世界哈乃斐学派的穆斯林基本上都遵循马图里迪教义学派;马立克、沙菲仪和罕百里学派的穆斯林基本上都遵循艾什阿里教义学派。

其次,二者在教义学的原则和原理方面都是相同的,基本上没有什么不同之处。奥斯曼土耳其著名伊斯兰学者伊本•凯玛利•帕夏(1468—1536)与多数逊尼派学者一致认为,他们二者只是在对待经文和认主学的一些细节的解释方面有着十二个方面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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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们中国穆斯林可以在教义学方面转遵艾什阿里教义学派吗?

我们鼓励学习、了解和尊重艾什阿里教义学派。中国穆斯林自古以来就视艾什阿里教义学派为伊斯兰教正统派两大教义学派之一,并一直表示出对该学派的尊重。

但如前面所述,哈乃斐教法学派的,遵循的是马图里迪教义学派;马图里迪教义学派的,坚持的是哈乃斐教法学派,因为伊玛目马图里迪的教义学说源自于大伊玛目艾卜•哈尼法关于教义的学说。除哈乃斐教法学派以外的其他三大教法学派的,基本上都遵循的是艾什阿里教义学派。

遵循艾什阿里教义学派的穆斯林,要么在教法学上遵循的是马立克学派,要么是沙菲仪学派,要么是罕百里学派。行文至此,我想大家就能明白在中国能不能转遵艾什阿里教义学派了,这是不言而喻的。

因此,今天中国穆斯林坚持遵行哈乃斐教法学派,坚持遵循马图里迪教义学派,就是为了始终保持教法与教义的一贯性、统一性和相辅相成性。与其说这种 “遵行”和“诚信”,是中国穆斯林对传统的执着,不如说更是这个时代教门的需要和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必须。

以上不对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笔者就以上三个问题也请教了家乡的几位阿訇和一位教授,受益匪浅,在此谨表谢意。

(文中阿拉伯语人名、地名和术语的翻译在目前没有国标的情况下,笔者以约定俗成和通行的翻译为准。另外,考虑到在微信平台刊载的原因,所有阿拉伯语和英语参考书目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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