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菲:现代化的需求

法图拉·葛兰并没有在伊斯兰与现代性之间寻求第三条“中间道路”。因为在他看来,伊斯兰本身就是中正道路——是对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理性主义与神秘主义、纵欲主义与禁欲主义、今世与后世给出的平衡答案。
    苏菲的方式是重视伊斯兰的内在价值、寻求对伊斯兰的本质的理解。这使得穆斯林能够以批判的手段、却是温和的态度来面对现代性的挑战,同时又避免掉入不假思索地接受或怒不可遏地拒绝这两个陷阱。

苏菲:现代化的需求

                                                                   ——法图拉·葛兰思想中的苏菲观与现代性 

汤姆斯·米切尔,S. J.[梵蒂冈]              冶福东  译



                        一场宏大的时代论战

     “苏菲”与“现代性”,当这两个貌似南辕北辙的概念在法图拉·葛兰的大脑中聚首联姻时,评价这桩“婚姻”无疑是一件颇为棘手的事情。
     首先,苏菲通常被当作伊斯兰的神秘传统,它从来都未曾是一场显著的宗教运动,而是一条思想与操行完全融合的道路——道路尽头,追求的是对古兰经更深刻地领悟、更忠实地遵行。一些非穆斯林学者,[1] 甚至是一些苏菲们,[2]在给“苏菲”作出一个简洁定义时,都不可避免地遗漏了某些要素和重点——这些要素和重点对于不同时期的苏菲却可能具有核心的价值,而另一些与他们的真实不相符的、甚至相悖的特征却遭遇夸张和放大。
     对于许多早期的苏菲来说,生活简朴、禁欲苦修就是真正遵行伊斯兰道路的根本。有些苏菲则强调爱是至关重要的,认为苏菲的道路就是将爱与被爱的真主合而为一。还有人认为苏菲就是一条心甘情愿的路,信士在这条路上通过品质修炼和美德懿行而臻至“与真主意志的全美结合”——在这种状态下,这位元神秘之士已经不再具有自己的独立意志,而只为寻求实现真主的意志。很多修士把这种道路视为获取神秘知识的途径,从中可以汲取永恒芬芳的真理和滋养心灵永不凋谢的智慧——心灵乃是真知灼见的花园。更有一些苏菲则强调万物的统一性,因而神秘的道路就是一场心灵的旅行,目的是达到一种认识:个体生命只是真主永恒意志在宇宙中、在一个人的人格深处的短暂表现。有些苏菲则注重神秘的非常体验,表现为各种沉醉入定的状态,如神示的话语、幻觉、梦境等。也有一些苏菲认为这条道路就是在心灵的寂静洞穴中朝觐真主。
     给苏菲下定义,犹如鲁米在《玛斯纳维》中描述的那个暗室大象的寓言:某地的人们从未见过大象,好事者从印度带来一头大象放在暗室里供人们“展览”。参观者在黑暗中只能用手触摸大象的样子——有人摸到了大象的鼻子,于是就说“大象就像一个排水管。” 有人的手正好摸到了大象的耳朵,于是说大象就像一把扇子。还有人的手正好摸到了大象的腿,于是说大象就像是柱子。另外一些人正好把手放在了大象的背上,于是他们坚持认为大象就像皇帝的宝座……就这样,所有的人都坚持己见而无法说服对方[3]。
     “现代性”的概念同样难以定义。有人认为,“现代性”就是为了生活而采用科技进步手段的文化行为,并且用“新的”、而不是“前现代”或者“传统”的方式来与他人进行联系。[4]布鲁斯·劳伦斯(Bruce Lawrence)则把“现代性”定义为:一种人类生活的指标,首先受到法制化的不断深入和日益完善的影响,同时也受到前现代时期无法想像的技术进步和全球交易的影响。[5]在有些人看来,现代性总是某种程度上的西方化。撒母耳·亨廷顿关于“文明冲突”的文章和专着反映了很多西方决策者们的思想——当然,对于亨廷顿们来说,西方文明建立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宪法思想,人权,平等,自由,法制,民主,自由市场,政教分离”等等原则之上。[6]而那些对以上原则奉为圭臬的人,自然认为自己负有一种使命——应当对那些“依然深陷于落后、迷信和蒙昧的人们”进行启蒙,让他们理解并接受这些原则。
     这些原则发源于十八、十九世纪欧洲的一些哲学观点,如今则形成了一种意识形态,或者说一种信仰系统,有些人称之为“现代主义”。现代主义所提倡的生活方式,对宗教权威的绝对主张、对宗教经典和伦理原则的公开表达都提出了挑战,并要求“无论个人生活还是公众事务,都要基于这样的原则:改革胜于因循,数量胜于质量,批量生产、权力和利润胜于对传统价值观和职业的同情。并且要求在这样的社会价值观的基础上实现个人自治。在其乌托邦式的极端观点中,还主张实现一种崇拜经济策略、消费主宰一切的资本主义,以此作为技术进步的不二法门,并认为技术进步不仅能够消弭社会动荡,还能够根治生理病痛。”[7]
     将苏菲与现代性这两个概念放在一起,就意味着对这两种备受崇奉的价值观进行同台讨论:一个主张清心寡欲、生活简朴、热爱真主、为主道献身,追求一种科学实证主义所无法获得的知识——一种心中有主的意识;另一个则是一种夸大个人权利的生活方式,主张每个人都有权利去完成自我实现,相信科学乃是众多生活问题的灵丹妙药,而且宗教信仰应当被坚决摒除在政治和经济的自治领域之外。
        这样一对概念,如果被看作是相克相悖、互不相容的,那么很显然,结果必然是文明价值观的冲突;然而,如果这两条道路被看作是可以调和的,那么接下来,就是针对文明生活方式的基础性原则展开对话。——无论冲突或者对话,以苏菲为生活方式所代表的传统价值与高扬个人主义旗帜的世俗观念之间的辩论,都将不可避免地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一场宏大论战——通过这场论战,宗教思想家们的观点将无可回避地被定义、归类并贴上标签,来辨识其精准度与可信度,并以此判断他们对社会走向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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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nne-Marie Schimmel在处理“什么是苏菲?”这个问题时从来不下一个全面的定义,而是引用很多苏菲和学者们对苏菲的定义的一部分。《伊斯兰的神秘主义向度(Mystical Dimensions of Islam)》 (Chapel Hill: U.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75)P:3–22

[2] Ruwaym的描述最有可能来源于:“苏菲就是爱真主胜于一切、而真主也爱他们胜于一切的那些人。”Cited in Schimmel,P:15

[3] Jalal al-Din Rumi,The Mathnawi-ye Ma”nawi, III:1259–1266, trans. Ibrahim Gamard,http://www.dar_al_masnavi.org/n.a_III_1259.html
[4] Asghar Ali Engineer,“伊斯兰世界与现代主义危机”《伊斯兰与现代(Islam and the Modern Age)》, 2002年1月
[5] Bruce Lawrence,《上帝的保卫者们(The Defenders of God)》 (伦敦: Tauris,1990)P:27
[6] 撒母耳.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 (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1997)P: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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