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伊斯兰教所信仰的创造宇宙万物的独一真宰是“安拉”。“安拉”是阿拉伯语音译。通用波斯语、乌尔都语和突厥语的穆斯林称之为“胡达”(意为“自有者”)。中国通用汉语的穆斯林在沿用安拉、胡达等称呼的同时,往往将其译称为“真主”、“真宰”等。
在伊斯兰教信仰中,真主安拉是本体存在的,不是抽象的概念,更不是人们的主观臆想。人类的理智和思维只是达到认识真主安拉的一种媒介。
真主安拉是唯一的创造者,是唯一的应受崇拜者;真主安拉创造了万物,而又超绝万物,不依赖于万物,不受任何限制和制约而主宰着世界。真主安拉造化了人类,并赋予了人类理智,使之具有思维、判断和行为的自由,但是人类的一切也超不出真主安拉的旨意。因而,伊斯兰教要求人们不仅应顺从真主安拉,还应相信真主的仁慈和对人类的恩德而崇拜真主;相信其威严和惩罚而敬畏真主,对真主安拉的命令不能违犯。
二
除了“安拉”这一名称外,《古兰经》中还有关于称颂安拉种种崇高德性的名称,即“真主的尊名”。伊斯兰教经注学家根据《古兰经》经文的内容认为,除了“安拉”本名外还有99个尊名,也就是经文中许多关于对安拉称呼的一些美名。正如《古兰经》云:“真主有许多极美的名号,故你们要用那些名号呼吁他”。(7∶180)穆斯林每天都要颂称真主的尊名,无论是礼拜、恭诵《古兰经》,还是做“都阿”(祈求),甚至日常生活。正如《古兰经》云:“信士们啊!你们应当常常记念真主,你们应当朝夕赞颂他超绝万物。”(33∶41—42)
在伊斯兰教看来,真主及其尊名之间是“分之不离,共之不合”的关系,都属于真主所具有的属性,是永恒的、确定的、不会消失的。真主的99个尊名从内容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属于受人敬畏的称呼;一类是属于令人赞美的称呼,每个尊名的用词都有其引申的意义。比如:普慈的主、特慈的主、掌权的主、圣洁的主、赐安宁的主、护佑的主、监护的主、万能的主、强大的主等等。真主的尊名多是表述真主各项伟大的德性,正如《古兰经》在“开端章”中说:“一切赞颂,全归真主,全世界的主,至仁至慈的主。”(1∶2— 3)“他是真主,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他是全知幽玄的,与明显的,他是至仁的,是至慈的。他是真主,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他是君主。他是至洁的,是健全的,是保祐的,是见证的,是万能的,是尊严的,是尊大的。赞颂真主,超绝万物,他是超乎他们所用以配他的。他是真主,是创造者,是造化者,是赋形者,他有许多极美的称号,凡在天地间的,都赞颂他,他是万能的,是至睿的。”(59∶22—24)
真主的所有尊名之中,“安拉”(真主)享受一切赞颂的本然之名。除此之外真主的所有尊名,都是从不同方面称颂真主德性的代称。“安拉”是真主的最高尊名,它没有复数形式和任何派生词。而且,在伊斯兰教中禁止以非真主之名称呼真主,认为给真主妄拟名号是直接伤害信仰的事情,因为这样会导致不同的认识和理解,甚至认识偏离。
先知穆罕默德说:“你们应学习真主的一切德性”。《古兰经》中把真主许多优美的尊名谕示给穆斯林,是让穆斯林依据这些伟大的尊名认识真主、赞颂真主、学习真主的各种美好“德性”,以便达到高尚品格。比如,穆斯林经常口诵“普慈的”真主之名时,心中要默想怎样按照真主普慈的德性去善待他人,善待真主的所有造化。不管信仰有何不同,穆斯林都有义务把他人当成朋友,彼此友好相处,加强团结、相互沟通,摒弃基于民族、种族、地域、宗教而引起的隔阂和成见。穆斯林在口诵“特慈的”真主尊名时,就要认识到真主对顺从者
有特殊的恩赐。这样作为穆斯林就能按照相应的精神和伊斯兰教的要求去履行,就能逐渐养成善良与仁爱的品性。当穆斯林学习真主是“独一的”、“创造的”尊名时,就会激发穆斯林创造财富、谋求“两世吉庆”的积极性,自觉地工作,即使取得一点成绩也要时刻感谢真主的恩典,不得有半点自满和骄傲;当学习真主“全能的”尊名时,就会专心钻研科学技术,掌握科学技能,不断提高认识水平,改善人类的物质生活。穆斯林信仰中的重要一项,就是“连同真主的诸项名称和各项德性归信真主”,也就是说,真主连同其尊名、德性,都是穆斯林的信仰追求。
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的言行都必须以真主的名义,顺从真主的意志,进而使得自己不断从化于真主的德性。只有这样才能显示信仰伊斯兰教的真正意义,才能体现穆斯林的人生价值。伊斯兰教教义学主张,真主无比伟大,人们不能够认识真主,只有凭借着真主的尊名。信士们的全部善功和义务,都是为了接近真主和归向真主。人们谨奉真主之名,为真主而实践伊斯兰教赋予信士的命令、责任,就是接近真主的阶梯。
作为真主属性的一些尊名,也就成了每一个信仰者应当学习和效仿的德性。穆斯林通过学习
真主的尊名,不但有助于认识真主的大能,坚定信仰,更有助于效法真主的德性,提高道德品味,达到不断追求完美人格的目的。
三
任何一个宗教都有其神圣性,这就要求翻译或解释宗教词句时一定要把握各宗教的特性。有
关伊斯兰教的文字也应该突出其特点,字里行间能够给读者一种不同于一般通俗读物的感觉,不要习惯性地套用现成俗语。所谓“现成俗语”就是那些遣词状物“规格化”或者引用其他的专用名词。所以有关伊斯兰教的文字介绍或翻译应特别注意,尤其是关于真主尊名的一些文字。
在说明或翻译伊斯兰教有关资料的时候,切不可用“天”的概念称呼安拉(真主)。“天”在中国人的传统意识中是最高境界、最高统治,而在伊斯兰教中是指真主所造化的天,与真主的尊名毫无关系。伊斯兰教关于“天”的认识正如《古兰经》云:“真主创造了七层天,和同样层数的大地”(65∶12),认为“天”与“地”都是真主的创造物。我们所见的日月星空,只是其中最近的一层,《古兰经》云:“我确已以众星点缀最近的天”(67∶5)。
不能用“神”代指真主。许多书籍对“神”有不同的解释。用中国文化中“神”的概念是非常不合适的。因为在伊斯兰教中的“神”的概念属于精灵类,这些精灵有的是违抗真主的,是在人间作祟的,是迷惑世人的。中国伊斯兰教先学们的汉文著述都以“神类”称述他们,这已是定例,所以绝不能用它代称真主。况且伊斯兰教认为“神类”都属于真主的创造,绝不能混为一谈。
翻译与真主尊名有关的伊斯兰教名词时,切忌以非伊斯兰教词语代替伊斯兰教的习惯用语。比如伊斯兰教惯用祈求语“祈求真主赦宥”,中“赦宥”一词,不可以套用佛教用语而译为“超脱”。因为“赦宥”属于真主的尊名之一,而“超脱”是佛教信徒死后进行的一种抚慰亡魂的礼仪,与穆斯林的祈求语“赦宥”无任何相同含义。
与真主及其尊名有关的称呼,切忌过多地发挥或作解释性翻译。例如《古兰经》中多处提到“公正的真主”,完全没有必要写成“极其公正无私的真主”或者“廉洁奉公的真主”,因为不必要的解释在伊斯兰教看来会使真主的尊名人格化。
真主及其尊名在穆斯林心目中具有神圣地位,在用词上需要严肃认真对待,不可使用让人感到物化真主的词汇。比如用于说明物质的形容词,绝不能用于真主尊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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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宗教》】
(作者单位为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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