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伊斯兰金融超越伊斯兰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会的统计,在大部份伊斯兰国家,伊斯兰银行体制从2007年到2009年两年之中增长了32%,全世界普通银行的13%都开设了伊斯兰银行业务,而且增长势头很强劲,如沙特阿拉伯和阿联酋。  在美国,已有十多家大银行开办伊斯兰金融业务,向穆斯林国家提供伊斯兰原则的金融服务。

不过根据最新的一次调查,发现许多新建的伊斯兰金融公司,技术和经验都不成熟,只是因陋就简改换一个名称而已,还做不到完全的伊斯兰化,因为他们的业务程序摆脱不开传统的经营方式。  纽约州哈巴特-威廉-斯密斯经济学院的教授费萨尔.汗说:“当银行服务员说,这不是利息,而是‘损失补偿’,他们在用词方面使你感到满意。 如果你深入探讨,他们只是改变了名称,内容基本上还是老一套。”

费萨尔.汗教授原是巴基斯坦银行合作中介,他最近编辑了一部三十年来伊斯兰金融发展史,发表在《经济行为与组织》杂志上,题目为“伊斯兰银行如何伊斯兰化?”  他的结论是,与真正的伊斯兰化还有一段距离。

现在世界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对新兴的伊斯兰金融确定一致的法规,这是新鲜事务发展的规律,有待完善。  所有经营伊斯兰金融业务的机构都同意取消利息“里巴”,这是在《古兰经》中明显禁止的行为,属于罪恶。 从事商业或金融业的商家,伊斯兰鼓励风险共担的精诚合作。 但是,从事金融活动的人,个个都是资本家,谁都不愿在激烈的商战中亏本,但是他们希望问心无愧地发财致富。  伊斯兰金融的最大优点,是阻止了他们向伤害社会的方面投资,从心理上减少了许多罪孽。

对于美国人,共担风险是最容易理解和接受的合作方式,在美国有悠久的历史和传统。 许多情况下可以互相合作,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但是有些经验是无法共担风险的,如购买电冰箱、买汽车和购屋,那么银行服务就编造某种理由,推销贷款,避免“利息”用词,成为“合法的诡辩”。  最典型的业务是贷款购车,伊斯兰银行的名称是“穆拉巴哈”,意思是银行购买了新车,转让给客户,分期付款,增加的不是“利息”,而是“损失补偿”,名目不同。 这个伊斯兰模式能适应于现代生活方式,吸引了许多非穆斯林参与合资,购房和土地置业。

伊斯兰银行现代新概念起始于1970年代中期,是一种最年轻的世界金融模式。  当时,中东石油价格猛涨四倍,因为在同一时期也在世界上兴起了泛伊斯兰运动,在大多数国家出现伊斯兰文化复兴。  那些海湾国家收入大量石油现金,他们寻求国际投资和存款,所以产生了伊斯兰国际金融业务。  塔夫斯大学经济学教授易卜拉欣.瓦尔德撰写的《伊斯兰金融与全球经济》这本书讲述了现代伊斯兰金融发展史。 他说:“伊斯兰国家的富翁们,希望寻找一种非西方化的金融方式,把他们的财产保护起来,因此发展了伊斯兰银行。  他们都是很讲究实际的人,而且无法摆脱流行于世界的金融大潮流,最后满足于新生的经营方式和名称的改变。”

瓦尔德教授说,早期的基督教社会根据《圣经》精神,极力反对金融贷款利息,但是在新教改革中,他们放弃了这个原则,而穆斯林坚持不让步。 (《古兰经》与《圣经》都是天启的经典,一致反对以利息的形式进行金融剥削,而犹太人有放高利贷的传统,并且创建了现代西方银行体制。---- 编译者)   中世纪时教会为了躲避高利贷的嫌疑,同意“协商合作”经济方式(contractum trinius),双方为一个经济项目合资经营,共担风险,利益均享。 然后,这种古老的方式演变成现代的投资公司和保险业。

伊斯兰金融注重实业投资,而坚决反对买空卖空,赌博性质的投机取巧,恢复了国际金融的健康现象。  现代伊斯兰金融的出现,是对西方以高利贷性质的银行体制的一次重大冲击和改造,抵制假冒伪劣欺诈性的金融产品。 加利福尼亚拉里巴伊斯兰金融公司创始人叶海亚.拉赫曼最近出版了一部新书《伊斯兰金融与银行的管理艺术》。  他在书中提议,鉴于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伊斯兰金融模式,是现代金融健康发展的里程碑,因此应当取消“伊斯兰”的名称,而称作“无息银行”体制,可以为全世界人广泛采纳,成为新型的国际金融管理方式。 他说,无息银行最适合于面对社区民众的需要,直接为民服务。 伊斯兰金融是当代世界的一大创举,应当迈出伊斯兰的局限,走向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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