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可以说是不同时代、不同经济和文化背景下人们的共同欲求。然而,人们对幸福的理解,是建立在不同的信仰之上的。不同的幸福观,使人们对“什么是好的生活”或者“什么是人们应该追求的生活”作出了不同的回答。著名伊斯兰教权威教义学家、哲学家、法学家、教育家、正统苏菲主义的集大成者安萨里(公元1058-1111),一生致力于研究伊斯兰教义学及各种宗教知识,博采并综合了历代伊斯兰教各派学说之精华,将哲学与宗教、正统信仰与苏菲主义、理性和直觉等内心体验加以弥合,从理论上构筑了伊斯兰教正统的宗教世界观和人生观。
安萨里关于幸福的学说就属于其中的一部分。安萨里关于幸福观念的论述,也代表了伊斯兰教对幸福的主张,代表了穆斯林的幸福观。
(一)
安萨里的各种理性观念、思想意识、基本主张,都建立在一种彼此相承的哲学理念上。该理念集中体现于他的代表作《宗教学科的复兴》一书中。作者通过该书着重阐释了人类的心理作用。安萨里认为,人的行为受意志的控制,意志源于“心”——包括意念、意愿。培养意志的过程就是修身养性,不断同邪恶的意念作斗争,达到择善祛恶。他认为,只有人的“心”才是认知真主者,才真正是为真主竭心尽虑者。所以只有“心”才能认识本身和自我,进而由自我认识到认知真主,从而得到内心的感受。内心的感受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安萨里的这种认识进一步体现于下列理念中:感谢真主——会提高全身心寻求幸福者的心灵感受,这会使记想真主者的舌肉高洁,会使慎思明辨者的头脑清醒,会使敬畏者从各种欲望的阴影和可疑的阴霾中摆脱出来,一个人可以在接纳认主独一信仰基础上的任何自由行为和习性。
所以,幸福只能通过个人的内在心灵直觉感受和内心体验来获得,用行为、感情、意志力来净化灵魂。也就是说,幸福是一个人主观心境和内心的感受。
安萨里把达到幸福的境界分为三个认识过程:一、认识自我;二、认识心灵;三、认识心灵作用。就是说,幸福本身就是个人认识的过程和感受。这些命题正是安萨里一贯坚持的哲学思想底蕴所在。
(二)
关于获得真正幸福的途径,安萨里提出了独到见解。他认为,在认清物质特性及其实质的前提下,努力调整心理结构是获得真正幸福的第一要旨。同时,幸福境界的求得,只属于个别的智者。安萨里曾说:“幸福确是在掌管者的‘仓库里’”,也就是说,幸福只能储存在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完全由个人掌握。尘世里,只有圣贤、智者的心灵才能和上界天仙本体相比拟,只有心灵才能越过肉体而达到仙界、接近真主。可见,安萨里尤其注重内在知识的能动性及其作用。这一点充分体现在《宗教学科的复兴》中,安萨里在该书中首先以“认知”开宗明义。
安萨里认为,人最重要的品德应该是理智、节制、勇敢、纯洁和公正。这是内在应该具备的品性。同时还有表现在身体上的品行,比如健康、强壮、健美、敏锐等;表现在一个人外在的东西有财富、友爱、人际关系等。在这些品行中最主要的是心灵的品性。也可以说,安萨里所说的幸福包罗了一个人对所有美好品德的获得。这样一来,所谓“幸福”就是让人们在一块被划好的道德品性的田野里符合“中道”地耕耘,就是说,处理万事皆以“适中”为准则,认为走向偏狭的两个极端都不是美德,也就是人们走中道属于美德的一部分。美德和恶德之间的区别就在于认知,认知的取得要通过逻辑,逻辑学的作用在于掌握知识,只有掌握了知识才能产生感知并获得真正的现世幸福。
安萨里规定了达到幸福境界的途径。他认为,单从表面的行为中去寻求幸福是错误的。这种客观的追求无异于拥有大量金币者——他自认为是富有者,而他在后世却将是卑微的。因为今世的一切很可能并无济于后世,满足不了后世的需要。所谓后世,即指深奥的精神需求;所谓幸福的感受,即指对深奥的精神世界的追求。安萨里非常重视心理作用,并努力导人于从事后世的工作。他对今世的看法,有着浓厚的苏菲色彩。
安萨里主张,使人获得幸福的核心是以全部身心对待圣人、使者,借此才会找回他本体和自我。单单依靠一般人的指引去寻求所谓的幸福,不但不可能获得而且有丧失正确道路的危险。正如一位苏菲诗人所说:“你是安拉之‘巴布’,他人临近也不得入”,也就是,圣人、使者都是安拉的“巴布”(门),是召引民众于幸福的途径。真主不断向世人派遣了十二万四千多圣人作为引导者,教授典籍及获得幸福的方式,教导他们如何拥有终极的心灵,如何获得真正的享受等。
安萨里阐释了寻求幸福的宗旨。下列精辟的语言为我们揭示了其中的妙理:“这个方法的目的在于,凡是品德欠缺的,让他竭力暴露自己;凡是品德完美的,让他佩带整齐”要求人们若真正认识自己必须敢于自我暴露,同时要求具有较好品行者,进一步完备自己的理性。这样做的道理就是使人达到从尘世回归真主,从物欲回到灵性。正如《古兰经》云:“故你应当记念你的主的尊名,你应当专心致志地敬事他。”(73∶8)。所以,洁净自身,纯洁心灵,力求达到精神高尚完美的境界,首先要使智者的心安于尘世、面对现实、脚踏实地。
(三)
安萨里认为,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就是人类自我认识。他主张,一旦人类认识了自身也就认识了真主。他引证《古兰经》:“我将在四方和在他们自身中,把我的许多迹象昭示他们,直到他们明白《古兰经》确是真理。”(41∶53)穆圣也曾讲过:“认识了自我者,便认识了真主”。在安萨里的幸福学说中,真主安拉的地位是绝对的,人类对真主安拉的认识是最完美的认识,但是一般人的思维达不到完全认识的程度。所以只有完全以心灵修炼才能认识真主,继而获得真正幸福。
安萨里认为,再没有什么能比认识自身更能靠近真主、更实际的了。他主张,不能认识自身,怎能认识真主?假若有人妄言:“我认识了自身”,那么,他无非是认识了包括手、脚、头之类肉体表面而已,决非认识了其中内在的一切。因为当你愤怒时,你会寻求报复;当你饥饿时,你要求吃饭充饥,这一系列的物质需求仍在证明你是凡夫俗子。鉴于此,每个人都有进一步认识其真实本身的必要——了解人为何物、从何而来、因何而被造、因何而感快乐、幸福、因何而伤感等。安萨里通过一系列性质不尽相同的感觉、官能描绘人类自身的现象。这些感官都有着两重性:物质性的肉体和与其相互作用的内体。
其中有动物性、兽性、神性,而精神是本质的实在,除之一切皆不由己,所以,人们平时所感觉的只不过是肉体的滋养物、幸福体,并非幸福源。动物性的幸福感知只表现在吃、饮、睡等机械行为中;兽性的幸福感知体现在拼杀、弱肉强食的纷争中;魔鬼性的幸福在于从事欺骗、作恶、作奸犯科;天仙及贤哲的幸福则沉浸于高尚的神性中。
安萨里认为,心灵——即天性与品质,它有四部分组成:动物性、兽性、魔鬼性、理性。吃、饮、睡、残杀等行为,属于动物品性,《古兰经》云:“不信道的人们,在今世的享受,是象牲畜样,甚至比牲畜还要迷误。这等人是疏忽的。”(7∶179)。另一种内在品质表现在愤怒、仇恨、报复,这种表现属于兽性品性;魔鬼的品性表现为欺诈、搞诡计等,《古兰经》云:
“人性的确是怂恿人作恶的。”(12∶53)。魔鬼的本性及品质不仅仅限于与依卜里斯(恶魔)为伍的精灵中,而且也存在于人类中,正如《古兰经》云:“我这样以人类和精灵中的恶魔为每个先知的仇敌”(6∶112)。安萨里认为,理性的行为表现为怜悯、认知、行善。这种品性接近于蒙受真主召见者所具备的神性品质,《古兰经》云:“在那日,许多面目是光华的,是仰视着他的主的。”(77∶22)。
安萨里认为,人体内存在着相互较量的许多品性和智慧,他说:“应该说,这些品性为什么集中于人体内?真主创造它只为适合于你。你可以自由运用它们于人生中。这样完全可以使其中的一部分成为你的动力,另一部分作为你行动的武器,从而促使达到自身的幸福”。他认为,这种幸福的所在就是神性的初源。显然,幸福是心境中由俗界到达仙界的契合点。每个人必须认识它,并达到认识自身。凡不能够认识者,他只是拥有一具毫无实质内涵和思想的空壳。《古兰经》云:“真的,在那日,他们必受阻拦,不能直面见他们的主。”(83∶15)。
可见,幸福的获得不是靠外在的环境,而是在于自身已设定的“心境”中得到解脱和超越。幸福者的人生真谛和要义,即在于能够主宰“心不安宁”的关系和纠纷,在人生考验中发出亮色。
(四)
安萨里还论及关于真正幸福合理性的使命。即内心相互作用的各元素总和,肯定会对其客观行为产生效应。完全的幸福建立在三个力度之上:激愤之力、欲望之力、认知之力。作为一个健全的人,不可能没有这三种力量的作用,关键在于如何通过心理机能进行调理。为了达到滋生内心的宽容因素,不致于行为放纵,应防止欲望之力的膨胀;为了自我安慰,防止自我摧残和伤害,当防范怒气上升。然而,当有分寸地均衡以上这两种力量时,就会理智地找到或导人以正路。愤怒失控,导致理性丧失;这种力量过于羸弱,则会削减信仰及人生的热情,甚至导致冷淡、麻木;如果得以适当调和,则会产生忍耐、勇敢、智慧。欲望也是这样,过分则陷于淫荡;过弱则成为无能;如果适当运用则表现为健康和自信。
上述关于理性作用的主张,形成了安萨里的幸福方程式。显然,安萨里的幸福观包括其中的哲学观点,介乎于伊斯兰教各派学说之间,处于中间立场。他的观点从某种意义上达到了《古兰经》为人们描述的生活状态:“你应当借真主赏赐你的财富而营谋后世的住宅,你们不要忘却你在今世的定分。”(28∶77)“他们用钱的时候,既不挥霍,又不吝啬,谨守中道。”(25∶67)“你们吃、饮,不可浪费。”(7∶31)“你不要把自己的手束在脖子上,也不要把手完全伸开,以免你变成悔恨的受责备者。”(17∶29)。安萨里认为,人类如何履行《古兰经》的教诲,如何使用这个方程式,是获得幸福的关键。尽管一定社会的“标准幸福”不可能成为每个个体的“幸福标准”,但是,这种“标准的幸福”所确定的人生价值,却会对一个人的幸福价值判断,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主观感受产生直接影响。也就是说,我们不是随意地设计自己的幸福的,而必须是在社会所给定的条件中,在自己的努力中创造着自己的幸福。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的幸福标准,其实就是这种以追求“两世吉庆”为目标的幸福观。作为穆斯林在穷其一生过程中,如果既获得了今世的幸福,又根据伊斯兰教的指引、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了后世幸福,就是穆斯林的幸福指数。
总之,体现在安萨里身上的综合历代伊斯兰教各派学说与苏菲神秘主义的合流倾向,使他的人生幸福哲学结构丰满而精致。说它丰满,是不脱离伊斯兰教的入世胸怀;说它精致,是有了深入心灵的玄奥,有了更多的超世思想。值得注意的是,在人生幸福观中,在处理人情世故上,安萨里选择了“中”——不激进也不保守,时刻避免盲目冲动,保持清醒头脑。安萨里的这种幸福观体现了伊斯兰教主张事事走中道的特点。
【来源:《中国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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