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宗教社会学说,宗教和文化的本质相辅相成,并且在许多方面具有互补作用。宗教构建和丰富着文化,文化则折射着宗教的具体内涵, 并延伸至宗教信仰者个体和整体的各个层面。透过文化看宗教,对于了解和认识宗教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和意义,从一定程度来讲,有着重要的文化内涵和研究价值:“宗教是文化的中心和极其重要的方面。正如文化是一个整体一样,它的具体内容是与社会存在的状态相协调或相冲突的, 并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变化。把宗教看作文化的核心要素将有助于我们总结宗教对人的意义。” 宗教之所以“被视为文化的中心”,是因为它“代表着文化的终极与神圣的方面”,它是“一种‘防御体系’——即它包含着‘一系列有助于我们防御那些使人烦恼的怀疑、焦虑与侵犯性的信仰和态度’”;是“‘文化的保护方式’之一,有了它,个人与社会中的恐惧与侵犯性有意识和无意识地‘感到有了缓和’”;也是“一个‘定向体系’,它由规范化的要素组成,从思想、情感和行动各个层次塑造并形成我们的反应。”
无论从宗教社会学,还是宗教文化学角度来看,《古兰经》所塑造的伊斯兰宗教教义学理,是伊斯兰宗教文化的核心,它既是指导穆斯林社会生活和行为的准则,也是构建阿拉伯- 伊斯兰文化的渊源。《古兰经》构建的“两世幸福”学说,就是穆斯林个体生活和伊斯兰整体文化的综合体现之一。
但凡教义体系完善的宗教,如世界一神教宗教体系中的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以及天主教等,都具备三点,一是创世学说,二是今世学说,三是末日学说。宗教的创世学说给信徒解决了宇宙万物及人类的起源问题,今世学说给信仰者阐释了如何入世处世的问题,末日学说则给信仰者回答了宇宙及人类社会的终极归宿问题。而就《古兰经》构建的伊斯兰教义学理和阿拉伯- 伊斯兰文化而言,其中为穆斯林制定的末日 (Al-qiyama)学说,既是《古兰经》“认一论”(Al-tawhid)信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以信仰真主为基础形成的纯宗教学说,并最终与《古兰经》引导穆斯林现实的今世学说,构建了伊斯兰宗教学理既看今世也看后世的“两世幸福”学说。《古兰经》“两世幸福”学说蕴含的文化内涵、现实意义、普世价值,对穆斯林的信仰和思想、精神和物质、心理和行为等层面所发挥的作用,以及所产生的深远影响举足轻重,值得研究。
一、两世幸福学说的文化内涵
在穆斯林看来,作为启示给建设文化社会的先知穆罕默德的经典, 《古兰经》大部分内容是针对以人为本的现实世界。《古兰经》中宗教与社会二元一体结构下有关今世学说的经文俯拾即是,涵盖了信仰哲学、教义教法、伦理道德、宗教义务、社会义务、社会制度、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农牧商、故事教诲、对话辩论等内容,并最终集中反映在中国穆斯林所称的清真言中:“万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其中后半句“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明确了穆斯林的文化社会观即穆罕默德是真主从人类中选择的使者,而人作为真主造化的生物群体中的高级生命体,是真主委托在大地的代治者和文化社会的建设者:“当时,你的主对众天神说:‘我必定在大地上设置一个代理人。’”(2∶30)
如果说以上《古兰经》涵盖的内容,从某种程度来讲,都是围绕今世而论,那么,《古兰经》论及伊斯兰教六大教义信条之一的末日学说经文, 则在整部《古兰经》中所占比例相对有限,且常常与“认一论”信仰体系的经文同时出现:“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确信真主和使者,以及他所降示给使者的经典,和他以前所降示的经典。谁不信真主、天使、经典、使者、末日,谁确已深入迷误了。”(4∶136)《古兰经》中类似这样的经文,共同表述了“认一论”信仰体系的一脉相承性,各自之间既有以信仰真主为纽带的内在联系和机制,也因各个教义信条在内涵与职能上的不同而具有相应的外在表现。“认一论”信仰体系要求穆斯林不能厚此薄彼,也不得顾此失彼,否认其中的一项,则失去了穆斯林信士的资格。如果说信仰真主是“认一论”信仰体系的基本元素和支柱,那么,其它五个信条教义即信仰天使执行真主意旨、遵从并恪守经典的引导功能、秉承使者的文化世界精神和建设文化社会的使命、以及正确看待和处理其它经文中出现的前定教义,就是对信仰真主的具体实施和实践过程,而末日教义学说则完全是对实践以上诸教义信条后进行的总结,以及生命的终极归宿。
从宏观层面看,《古兰经》构建并严格要求穆斯林实践的两世幸福学说,是一种宗教教义学说,明确指出了伊斯兰教义讲究因果论体系的完善。基于《古兰经》,提倡入世和出世并重的伊斯兰义理,要求穆斯林既要重视今生,也要着眼未来。从这一点来讲,《古兰经》教义中的“今世”和“后世”这一互相对立的概念是宽泛的,表面看似对立而实则相辅相成, 是一种基于广义性质的教义学说,既针对穆斯林个体,也针对穆斯林整体;其文化内涵既关系穆斯林个人, 也关乎穆斯林社会。鉴于此,穆斯林往往珍惜现实生活,合理开发、利用并保护今世赖以生存的各种自然资源,从而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被真主委托在大地的“代治者”,并以不断完善自我道德的修养和约束、积极致力文化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建立并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关系体系,来体现《古兰经》及其教义学说的终极价值——《古兰经》是针对现实世界的人而启示的,是引导人怎样生活,如何处世处事的经典, 而不是高阁之“书”。否则就失去了《古兰经》启示应有的功能性和普世性,而这不是《古兰经》启示的目的所在。
从微观层面看,两世幸福学说中的末日学说,对穆斯林现实的作用及影响尤为深刻。首先体现在,穆斯林因讲求末日结局的善与恶,促使他们建立一种自我意识机制,始终提醒自我安身立命、为人之本。其次体现在明确指出末日是结束今世生活,走向彼岸生活的开始。末日的归宿是对现实生活的总结,穆斯林“善终”和“恶终” 取决于今世信仰和为实践信仰而做出的业绩,是今世业绩的真实写照和具体反映。可以说,如果《古兰经》“认一论”信仰体系中的其它教义信条是因,末日归宿则是果,中国穆斯林学者刘智将此高度概括为:“其为教也,以识主为宗旨,以敬事为功夫,以归根覆命为究竟”。 亦即,穆斯林的人生是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认识和信仰真主为人生航标、为人之本:“主宰者,万化所自出,而吾心性之本原也”;第二阶段是以敬畏的心态恪守《古兰经》教义、遵守社会规范、恪守社会中道、建设文化社会、善行人生为使命:“故凡从事圣教而奉主宰者,先乎敬而已亦。敬,则无往而不善”;第三阶段是以人生大结局的末日返归真主为终极归宿:“是以圣教教人识主,以返其本体;教人敬事,以完其初命。初命完,本体返,圣道之极致也。”
二、两世幸福学说的普世意义
如上所述,《古兰经》论及的伊斯兰教六大教义信条的末日教义学说, 是《古兰经》构建的两世幸福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末日学说或淡化末日学说,也就不存在《古兰经》的两世幸福学说,对穆斯林今世生活等各个层面的影响和发生的作用,更无从谈起。
从《古兰经》两世幸福学说的立论来讲,后世幸福与今世幸福构成的两世幸福浑然一体:“你应当借真主 赏赐你的财富而营谋后世的住宅,你不要忘却你在今世的定份。”(28∶77)追求后世幸福是今世幸福的动力,因此它是积极的,既促使穆斯林在主观上因期待后世的永恒幸福而能恪守教义,善行人生,善待生命,善和社会, “也能从客观上收到严格自我约制的良好效果,如加强功修,克制私欲,趋善避恶,不贪红尘,助人为乐,立足现实,放眼未来,无论在物质生活或精神生活中,在社会交往和宗教领域内,‘两世论’将消极出世与积极入世 两种截然相反的生活态度巧妙融汇, 协调谐和,相互为用,呈现为一种独放异彩、别具伊斯兰风格的思想境界,使此信条亦体现为一种穆斯林的处世原则。”
在《古兰经》中,末日学说对穆斯林现实影响和作用的表现形式不一,现仅以其中的一节经文为例,说明其重要性,即《古兰经》敦促穆斯林时刻防备末日的到来:“你们当防备将来有这样的一日,任何人不能替任何人帮一点忙,任何人的赎金,都不蒙接受,说情对于任何人都无裨益,他们也不获援助。”(2∶123)经文之所以要求穆斯林时刻防备末日来临,就是要让穆斯林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活动始终处于近“善”远“恶”的框架内。透过《古兰经》描述末日及后世状况的大量经文不难窥见,穆斯林在信仰真主的基础上,往往因考虑末日的最终结局而能凡事权衡利弊, 三思后行,潜意识地使自己在现实生活中认认真真做人,循规蹈矩生活, 兢兢业业工作。欲想使后世的永恒生活成为成就今世美好生活的动力,惟有以积极的心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才能善待人生,走向彼岸。对此,《古兰经》为穆斯林树立的既为今世着想,也为后世铺就坦途的两世幸福学说,成为穆斯林入世处世的指导原则:“我们的主啊!求你在今世赏赐我们美好的[生活],在后世也赏赐我们美好的[生活],求你保护我们,免受火狱的刑罚。”(2:202)同样,先知穆罕默德一生的不懈奋斗,本身就是对《古兰经》两世幸福学说的全方位解读,且具体反映在这段圣训中:“你为今世而耕耘,犹如你永生;你为后世而耕耘,犹如你即逝。”
《古兰经》在给穆斯林明确两世幸福学说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两世幸福与否的具体反映,即给穆斯林指出了人生的终极归宿——天堂与火狱。终极归宿晓谕穆斯林如何看待《古兰经》中的两世幸福,怎样才能进入乐园而得以享受末日的永恒幸福, 如何便一失足成千古恨,获罪入住永恒的火狱:“这些是真主的法度。谁服从真主和使者,真主将使谁入那下临诸河的乐园而永居其中,这是伟大的成功。谁违抗真主和使者,并超越他的法度,真主将使谁入火狱,而永居其中,他将受凌辱的刑罚。”(4:13-14)据此可以看出,在《古兰经》的两世幸福学说中,末日学说的核心即终极归宿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制约着穆斯林的外部行为世界和内部心理世界。天堂是真主为那些信仰真主且“善行”人生者预备的终极享受,是对他们前世生活和工作的报酬和恩赐。穆斯林要想在末日复活后入住天堂, 则务必在今世行善。“行”之善取决于心善,心善则人善,人善则行善,行善则事善,事善则众善,众善则社会大善——社会和谐,人类和睦,世界和平。反之,如果心恶则人恶,人恶则行恶,行恶则殃及社会,祸及人类, 其归宿也必然是火狱。据此,两世幸福学说的普世意义告诉穆斯林,相对今生的短暂,后世是永恒的,因此务必为永恒而“善待”短暂,为后世而“善行”今世。今世的一切行为,都将在后世昭然若揭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每个人将因自己前世的工作而各归其位,各得其所。因此,穆斯林必须是自己行为的责任人,务必恪守《古兰经》教诲,遵守社会规范和社会中道,努力构建人与真主、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生命之道、社会关系体系。
《古兰经》的两世幸福学说指出, 在今世,人的所作所为都将被一一记录在案。在后世,真主赏罚严明,奖惩分明。今生一旦违规,即使没有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但在后世,真主是绝对清算其前世行为的,必将给予他应有的惩罚。同样,这种立论也成为伊斯兰教法体系的一大特点,即真主将更多更重更严的犯罪处罚留在了后世,从而有效促使穆斯林警钟长鸣,规矩生活。而逃脱法律制裁者、放弃宗教义务者、无视社会义务者、破坏社会建设者、危害社会安全者、阻碍人类发展者、威胁世界和平者,等等,等待他们的将是后世严惩。反之, 今生行善无论得到善报与否,则在后世享受来自真主的无限恩典。穆斯林这种使人生处在心善、行善轨道上的始终如一,一方面是行善者不图回报,不求名利,只求因信仰而具有内心的幸福寄托,以及精神享受的价值所在;另一方面则是穆斯林的个体善行,实质上是宗教文化的结果使然, 也同样折射着宗教作为文化核心的价值:“宗教作为文化的中心要素为人的思想、情感和行动提供了形式与方向,它稳定着人的取向、价值、渴望与自我理想。”
结 语:
综上所述,《古兰经》两世幸福学说的文化内涵,是伊斯兰宗教文化的集中体现。它是伊斯兰宗教信仰和伦理思想不可割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指导穆斯林现实生活的具体准则和行为指南。两世幸福学说, 既深深影响着穆斯林的个体行为和心理,并将其始终树立和制约在“善”的完善框架内:“你当以善待人,象真主以善待你一样。”(28∶77)也鼓励穆斯林在现实生活中达观向上、乐观处世;努力奋斗、开拓进取;更新知识、创新文化;探索自然、开发世界;与时俱进、与众共荣;以善泽被人类、以和裨及社会,从而达到人类个体和顺幸福,整体和睦共荣、社会和谐发展、世界和平前进的终极关怀目标。
----------
注释:
①汤玛斯•奥戴:《宗教社会学》(胡荣,乐爱国译)[M],宁夏人民出版社,1989 年 11 月第 1 版,第 181 页。
②参见汤玛斯•奥戴:《宗教社会学》,第 182 页。
③《古兰经》(马坚译)[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 年4 月第 1 版,本文《古兰经》译文均出自该版本。
④刘智:《天方典礼》[M],天津古籍出版社, 1988年3月第1版,第31页。
⑤刘智:《天方典礼》[M],第31 页。
⑥刘智:《天方典礼》[M],第31 页。
⑦刘智:《天方典礼》[M],第31-32 页。
⑧林松:《古兰经知识宝典》[M],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9月第 1 版,第 232 页。
⑨汤玛斯•奥戴:《宗教社会学》,第 186 页。
(作者系宁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中国穆斯林》2007.5】
1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