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基本的真理


真主的经典

穆斯林相信古兰经是主的话语,但那不是主的唯一训谕。在穆圣之前,真主曾赐给众使者训谕,犹如祂赐给穆圣的一样。所以,要成为真正的穆斯林,我们便要一同相信以前所降的经典,如赐给姆撒(摩西)的经典(Torah)及赐给以撒(耶稣)的经典(Gospel)。因为真正的信者,是那些:“他们确信降示你(穆圣)的经典,和在你以前降示的经典,并且笃信后世。”(古兰经2章4节)

主创造人类,让人类可以侍奉祂(崇拜祂)。侍奉真主于是成了人类的仁爱本性,故此,除非人类先明白他因何被造,否则他不可能达到有仁爱之心及得到心灵上的平安。仁慈公正的主,在多方面帮助我们达到这境界。祂赋予我们善性,即认识主,侍奉主;祂赋予我们道德感和理解的能力;祂使整个宇宙充满自然的启示,引领会思考的人去认识造物主的存在。但为了使事情更容易去明白,让人多知道一些主的伟大,和指引人类一个更具体的方法去侍奉祂,于是自有人类以来,主就通过众使者降给人类明文的话语。古兰经称述这些话语是指引、光明、启示、提醒....。这些经典基本上都带来同样的信息:“在你(穆圣)之前,我所派遣的使者,都奉到我的启示,除我之外绝无应受崇拜的。所以你们应当崇拜我。”(古兰经21章25节)

而这一切经典所阐释的就是伊斯兰--即服从主。安拉的宗教是伊斯兰,所以努哈(诺亚)、伊布拉欣(亚伯拉罕)、亚固布(雅各)及他的儿子们、众门徒及姆撒(摩西)、以撒(耶稣)等,没有一个不是穆斯林。

所有使者带来的宗教,论本质,论基础,都是一样的。但基于同一信仰而行的生活方式,后来结果未必相同。此中原因,可能是除了古兰经外,别的经典都未能完整无缺的传下来:有些完全丢失;有些残缺不全;有些被人窜改了。而古兰经却受到真主的保证,永远不能被人窜改,永远得到真主的保护。

 主的使者

使者是人,蒙主恩宠,被挑选出来为主传话。自觉的努力不能使人成为主的使者,这是主的恩宠,只给予应得的人。所以,使者的地位和普通人不同,虽然他们也是人,但他们在道德,精神及学问上的修养都极高,他们有资格把“光明”带到世上。主挑选使者时,都给他们证明,以证实他们所宣称的,并使他们有别于冒充的使者--神巫或卜算的人。没有使者会背弃主的讯息,或不能以身作则的。

有人问穆圣的行为如何?穆圣的妻子回答:“古兰经”。她的意思是,穆圣是古兰经要求的一切理想的化身。古兰经强调使者的本性属人,及他们所肩负的重任的本质,这两点我们需要详加解释。

尽管使者与普通人不同,尽管他们与真主有特殊密切的关系,但他们仍是人。他们生子,也是被生的;他们饥则食,渴则饮;会睡觉,会死亡,会忘记事情,会犯错误。他们的知识是有限的,他们之所以能预知未来,全凭得到真主的启示。除非他们得到主的允许,否则不能代任何人向主求情,他们也不能使人走上正道。总之,使者在宇宙的运行中是没有影响力的。

一个特别被主强调的使者是以撒(耶稣),正如阿丹一样,他是主用泥土造的。他是玛利亚的儿子,不是主的儿子,他母子俩都吃食物。他确是主的“话语”的体现,但他是凡人,他不应该被人误认为拥有神的属性的人。他是主的“话语”,只因为主说“有”,他便存在了。世上每一事物存在,也是主“话语”的体现;而以撒之所以被强调,只因为他的被创造是更直接的来自真主的“话语”了吧!因此,以撒是主的忠心仆人,从不自承有任何神圣的地方。

使者受主差遣,担上替主传话的重任,这项任务不像表面所看那般容易,古兰经对此亦有详细的解释。重点是:使者的职责仅为替主传讯息给世人,讯息交代清楚后,世人的反应如何,他们不须负上任何责任。因为主已赋予人分辨真伪的能力,尤其在宗教方面,祂更赋予人自由意志,自行决定接受或拒绝真理。由于只有主才知道每个人的内心,所以也只有主才能决定什么人是值得指引,什么人该留在黑暗无知里,不得光明。使者没有这种权力,无法随自己意思去指引他所意欲的人。“你(穆圣)当教诲,你只是教诲(他们的),你绝不是监察他们的”(古兰经88章21~22节)

  定度( QADAR)     

这个字原本的意思是:“特定的度量”。它有很多相关的意思,例如:先确定一事物的质、量、地位,才着手创造它。

真主是万物的创造者,祂创造每一事物,都依照一定的度量去做。祂在创造一事物之前,已先知道那事物的一切--它的大小及性质等。祂选定完成创造的时间、地点,亦拟定了被造物消殆的时间、地点。所以,相信真主的人,都相信世上没有偶然发生的事。如果他遇上什么不如意的事,他应说那是主的安排,所以人不应该花时间去追悔和担忧;若有什么称心如意的事,亦不应夸耀,应该感谢主。古兰经说:“大地上所有的灾难,和你们自己所遭的祸患,在我创造那些祸患之前,无不纪录在天经中。这事对于真主确是容易的,以免你们为自己所丧失的而悲伤,为祂所赏赐你们的而狂喜。真主是不喜爱一切傲慢者,矜夸者的。”(古兰经57章22~23节)

自由意志与前定   

如果主预先决定了每一事物的前途,包括人的自由行为,那么,怎样的行为才算得上是自由?而我们又怎样才算是负责呢?为了这问题,在伊斯兰早期的时候已有两派走向极端的神学理论:一派认为人有自由意志及责任,他们否认主的先知先觉,断言在我们实行了“自由”行动后,主才知道;而另一派则认为,我们的自由行为是与死物的移动无异(译者注:即人的行为与死物一样,并不是己身的意志所能控制的)。

我们且不必采纳这些极端的见解,因为,把人的责任感与主的意旨连成一起是不难的。主声言人是自由存在,而祂在创造每一个人之前,必已知道每一个人怎样去利用自己的意志,例如,接纳或拒绝主的讯息。主的预知和把预知的事纪录起来,就是“定度”。但如果我们任意行使意欲,上述第一派学说的人便说:“我们可能违反主的意旨,所以说,不是每一件事都是依从主的意旨而做成的。”古兰经对以上的话,给我们的提醒是:主立意我们有自由意志,也是祂准许我们任意行使我们的意志的。“这确是教诲,谁愿意觉悟,谁可以选择一条通达他的主的道路。除真主意欲外,你们决不意欲。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古兰经76章29~30节)

对于以上的古兰经训,上述第二派学说的人说:“要是真的这样,那祂应该阻止我们行恶呀!”对!祂当然可以,但祂让人有自由的选择,尤其是有关信与不信的问题。如果主阻止人行恶,迫他们向善,人便不自由了。

有人会说:“如果我们的行为是主预先所定的,那么,我们的行为其实本来就是主的行为呀!”这是混淆不清的。真主要我们有自由意志--有选择及决定的意志。祂创造一些条件使我们能够运用意志,否则,我们可以说吃饭睡觉也是主的行动了。主创造吃饭睡觉这些事,但不亲行这些事。

另外一个混淆不清的是:如果主容许我们行恶,那祂必定赞同恶行了。让人凭意志做事,赋予人能力去做那件事,跟批准并赞同人去做那件事,根本是两回事。主不一定同意每一件祂容许我们做的事,举例说,祂让人选择信与不信,可不等于祂喜欢不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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