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
怎样调和分歧?
一位朋友问,拜后念赞词时,用手指数好呢,还是用念珠?查了一下,圣训提到先知用手指(一说用右手)数赞词,并且先知鼓励用手指,说“手指会见证”,即为主人见证自己的赞词;同时一些圣门弟子用枣核、石子数赞词,圣妻阿伊莎也是,先知对此予以默认,说明用枣核、石子数赞词不是异端。一些学者指出后来的念珠与枣核、石子本质上没有区别,属于允许的范围。沙特已故著名学者乌赛敏、伊玛目伊本•泰米叶都如是主张。
然而,对这样一个似乎微不足道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却存在着各走极端的两伙人:一伙人认为只能用手指数,用念珠是“异端”;另一伙人则认为用念珠“回赐更大”,非用它不可。其实,根据相关证据,完全可以调和这种分歧:最好用手指,但如果用手指记不住、不方便,不妨用念珠。正如谢赫乌赛敏所说,念珠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因此不能列入“异端”的范畴。
由此联想到,许多被人们闹得不可开交的分歧,都可以采用调和的方式解决。比如,入拜抬手时两手对准肩膀呢,还是对准耳朵?萨拉菲派坚持前者为圣行,哈奈菲派坚持后者为圣行。其实两种做法在圣训中都有据可查。学者们对此作了调和:抬手时手背对准肩膀,指尖对准耳朵,或有时候对准肩膀,有时候对准耳朵,可以自便。
类似的问题是,萨拉菲派和其他一些派别坚持在第一时间做晨礼,即天刚破晓、人们之间还相互看不清楚时就做,有相关的圣训为证;而伊赫瓦尼派认为晨礼应该在天大亮时做,也有相关的圣训为据。学者们对此的调和是,破晓时开始做晨礼,结束时天大亮,因为根据圣行,晨礼主命拜中伊玛目念的章节比较长。
还有,做主命拜时,跟拜者是否念首章(法提哈)?萨拉菲派认为必须念,无论领拜者高念还是低念,而哈奈菲派认为跟拜者只能聆听,不能念。双方各有相关的经训证据。伊玛目马力克对此做了调和:领拜者高念时聆听,而低念或听不到领拜者的声音时,跟拜者自己念。伊玛目伊本•泰米叶的观点与伊玛目马力克一致,而且伊本•泰米叶用圣训证据和理性证据,反驳了领拜者高念时跟拜者也必须念的说法。
另外,礼拜结束后是否必须集体张手做祈祷?伊赫瓦尼、格迪姆等派别的主张是必须做,萨拉菲派则认为它是“异端”,坚决不做,认为没有先知这样做过的明确证据。在国内这也成了区分教派的一个明确标识。实际上,完全可以做出调和:拜后集体张手做祈祷不是必须(瓦吉布),但也不至于是异端。因为有大量圣训证据证明先知在不同场合张手做祈祷,如带领大家祈雨、为某个圣门弟子祈祷,等等。甚至圣训学家认定,先知在不同场合张手祈祷是意义上的众传圣训(穆泰瓦提尔)。再者,先知说:“当一个仆人张手做祈祷时,真主惭愧于挡回他的手。”这段圣训是广义的,并未限定具体场合。因此,即便一贯坚持萨拉菲派立场的沙特前穆夫提、谢赫伊本•巴兹,在他的《判例、文章汇集》中说,拜后、尤其是圣行拜后偶尔张手祈祷并不是异端,因为它包括在前述圣训的含义之中。总之,出色兰后礼拜已经结束,之后念什么赞词、祷词,是否张手祈祷等等,都属于额外的功课,与礼拜的成坏毫无关系,所以由此产生的分歧不难化解。
再比如,旅途中是否可以并礼(即把晌礼与晡礼、昏礼与宵礼合并),也是分歧严重的问题,哈奈菲派主张除了朝觐时在阿尔法、穆兹代里法可以并礼,其他任何时候不允许并礼,而萨拉菲派认为只要出门就可以并礼,有大量圣训为证。沙斐仪派也主张可以并礼,而且他们很多时候哪怕方便也选择并礼。主张可以并礼的伊玛目沙那尼,在他的名著سبل السلام《和平之路》中调和两种观点时说:最好按时做,不并礼,就避免了分歧。这位元元伊玛目的话没错,因为“最好按时礼拜”这一点上,所有学者都没有分歧,分歧在于旅途或有实际困难时是否可以并礼,允许并礼也只是一种许可,不是最佳。在并礼问题上,一些权威学者指出,有大量圣训证据证明出门或有困难时可以并礼,只是不要把并礼当成一种习惯,动不动就并礼。按时礼拜最好,是学者、伊玛目们一致的观点。这样,由此产生的分歧也就迎刃而解。
伊玛目哈桑•班纳说:人的本性、伊斯兰的本性以及语言的性质共同决定了,教法细节中的分歧是正常现象,而且不可避免。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在细节中强求统一的想法从未成功,因此只能求同存异,不可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他人。
与此同时,学者、伊玛目们也指出,在存在分歧的问题中,最好是调和矛盾,选择折中方案,切忌走单边主义,自以为是。以上一些问题的探讨中,我们不难发现学者们的可贵尝试。
1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