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学生去市郊某滑雪场滑雪,期间,小马检到一部三星手机,上缴给了服务大厅,大厅随机广播了手机认领通知。随后,学生小李的手机也丢了,不知何时丢的,那可是一部新款华为啊!服务大厅一直没有手机认领广播,学生们有些灰心。小马赶紧拨打小李的手机号,通了,电话那头说手机在少儿滑雪场,让去拿手机,知感主。回去的路上,小陈说,小李的手机能找到,与小马主动将检到的手机上缴有关,这是因果回报。而小洪驳斥说,这是真主的“台格迪勒”。小陈赶紧纠正说,对对,因果报应主要是佛教的观点,我们诚信是真主的前定。
这是非常有益的讨论。佛教的缘起论认为,世界万物都由因缘和合而生,也由因缘散失而灭。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是单一的、独立的存在,而是和其他事物互为因果、互相依存的。因此,佛教诚信因缘和合、否定因果之外的至上因素。而伊斯兰教也诚信因果报应,正如《古兰经》所言:“谁行微尘大的善事者,必见其善报;谁行微尘大的恶事者,必见其恶报。”(99:8)但不能将其绝对化。否则,“因”必定是“果”的主宰,继而就会出现主宰式的人或物。因果关系分直接因果和终极因果,前者指人们做事必须有个原因,即圣训所说的“一切工作关系着动机”。而终极因果是超越人类理性的神性支配下的因果,对于人类,这是隐秘式的存在,即我们常说的“这是真主的黑可麦”(真主的机密)。小马上缴手机是基于他拾金不昧的善念,即直接因果,但小李手机的失而复得是终极因果所致,其内在联系是隐秘的。对此,大伊玛目艾布·哈尼法在《大学》中指出:“在今世和后世不存在一物,除非在真主的意欲、知识、判决、定然和记录之中。但真主的记录是一种描述,而不是判决。”注意最后一句:“真主的记录是一种描述,而不是判决。”这是什么意思?大伊玛目在《嘱托》中解释说:“我承认真主曾命令天笔记录,这时天笔说:‘主啊,我写什么呢?’真主说:‘你记录自古至终出现的所有事情。’因此真主说:“他们所做的一切,无论大小之事,都在真主的记录之中。”但是真主记录万物将在特定的时间内如此如此产生,而没有判决万物如此如此存在。
由此可见,人们做一件事要受制于时空环境等外在条件,而这些外在条件是受制真主的支配和干预的。这一观点类似于中国传统文化所说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因此,伊斯兰教义学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真主制定的公正法则,但这一法则并不限定制定者的真主,大慈的真主既能使罪人进火狱,也能使他直接进天堂,前者是基于真主的公正,后者是基于真主的白恩,即白白给他的恩惠。
若将小李手机的失而复得绝对归功于小马的拾金不昧,此因果关系可能会使小马居于施恩者的地位等待小李的感恩,小李若感恩不到位可能会影响两人的友谊。众所周知,现实中人际关系的复杂点就在于恩情回报的到位与否,即是老百姓所说的欠人情与否。这一点大到君臣、官民关系,小到兄弟、姐妹,无不如此。因此,伊斯兰教强调“主赐宏恩,万赞归主”,旨在说明恩典的本质来自于真主,恩典的表相来自于人间个体,真正的施恩者是真主,人际间的施恩只是间接施恩。于是就存在两种感恩方式,一是形而上的天道感恩,即,感恩真主、老天、上帝等,伊斯兰教的“主赐宏恩”类似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赐百福”;二是形而下的人道感恩,即人际关系中的知恩图报,如感谢政府、组织、恩人等。天道人道兼备且先后有序方可构筑天人合一的立体感恩。
理解、把握这两种感恩方式有助于缓解人际关系,营造社会和谐,比如医患关系,医生药到病除,病人首先要感赞造物主,其次,感谢医生,因为穆斯林诚信所有的医学知识源于真主的赐予,医生是这一知识的成功实践者,故,真主是第一医治者,医生次之。因此,穆斯林医生不会标榜自己为“再世华陀”,康复的穆斯林患者也不会视救治的医师为“再生父母”,而是仅限于人道救治和人道感恩;假设病未治愈,穆斯林患者会视其为真主的考验,不怨天尤人;假设出现了医疗事故,也不至于将所有的责任全推给医生和医院,而是理性索赔,从而缓解医患关系。政府与百姓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强调立体有助于平缓社会上难以调和的矛盾,对于政府而言,是分担而非负担。
因此,感谢主恩,并不意味着昧人之恩、昧政府之恩。先感谢真主,次感谢他者,目的是为了更清醒、理性地感恩后者,因为唯造物主是无求于万世万物的终极施恩者。
综上所述,以信仰的名义感恩,能够有效避免“端起饭吃肉,放下碗骂娘”昧恩心理、“外国的月亮就比中国圆”的媚外心理。如此立体的感恩,是对中国天人合一传统文化的继承、延续,理当得到理解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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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籍:艾布·哈尼法着《菲格海·艾可百勒》
马良骏编辑的《台里黑苏·凯比尔》
【来源:微信公众号“怀清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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