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主张“六大信仰”,即:信真主、天仙、使者、经典、前定和后世。而信仰真主是“六大信仰”之中最根本的基础,是信仰的核心。缺少了这个“核心”,其它信仰便无从谈起。
无论是谁,只要他(她)想成为一个顺从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他(她)首先就要虔诚敬意地诵念:“万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清真言”)就是要求一个想成为穆斯林的人必须要心口一致地诚信真主的存在。在此基础上,才能谈其它伊斯兰教的信仰。可见诚信真主对每一个穆斯林或即将成为穆斯林的人来说是何等的重要!
诚信真主的前提,理所当然,就应该认识到真主的存在。只有认识到真主的存在,诚信真主的问题便迎刃而解了。那么,我们又如何来认识真主呢?很显然,这是一个值得探讨和研究的大问题。当今是一个理性化的社会,万事都要讲理。
因此,认识真主也应从理性的角度来“认”,这样才更有说服力和信服力。基于这个原则,笔者认为,我们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性认识真主:
一、公理性认主
公理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是无须论证的真理。举例来说,大家都知道,几何学中有这样一个公理:两条平行的直线永远不相交。这是一个无须论证的、千真万确的事实。在承认这个公理的前提下,才能推论出毕氏定理、射影定理等。否则,科学之中的许多定论也许就无从谈起了。再者,众所周知的1+1=2;1+2=3 等,这些千真万确的真理,是无须否定的事实。中国伟大的数学家陈景润先生以其毕生的精力研究了一加二为什么等于三等一系列相应的问题,纵然攻克了所谓的“歌德巴赫猜想”的理论事实。但是,有一点要清楚:不管怎么研究,哪怕最终的研究没有任何结果,这也是不可否认的公理。反之,由此而产生的任何科学研究便会陷于瘫痪状态。而“猜想”本身就有唯心理念的成分,“猜想”成为事实之后,也就看到了“唯物”的曙光——公理。进一步说,“信仰真主”从表面上看是一种唯心的理念,但本质上讲,它确是一种唯物的客观事实。很清楚,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离不开公理。而公理有时往往又是一种“唯物”、“唯心”两者兼而有之的客观事实。
就以上所述的公理为例:“两条平行的直线永远不相交”,既有肉眼看到的客观事实—唯物,也有肉眼看不到的客观事实—唯心。无论你看到,还是看不到,这是不可否认的真理。信仰真主也是这样,我们必须把真主的存在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然后,再通过自身的感悟和自然界中的某些现象来参悟真主。若在本身的意念中从根本上就否定真主存在的事实,那么,再讲什么样的大道理也无济于事。因此,认主的第一要素就是将真主的存在定为公理。一如任何意识形态的信仰者把其信仰的神灵或目标定为公理一样。如果一个有信仰的人原本就否定他信仰的神灵或目标,试想:由此而派生的若干理论又何以能实现呢?以此类推,不管何种信仰,作为信仰者首先就应该把其信仰的核心定为公理,之后,方能实现其信仰的价值。
二、定理性认主
所谓的定理性认主,就是在承认真主存在的事实——公理上,才能以自然界中的某些现象或其它一些事实来推论真主的存在。反之,类似的推理从一定程度上讲,意义不是很大。
真主创造了宇宙万物,当然,也包括人类。而且使人类成为了大地上的代治者。“当时,你的主对众天神说:‘我必定在大地上设置一个代治者’。”(2∶30)这段经文非常明确地告诉人类的始祖阿丹和其子嗣要代替真主在大地上治理世界。很清楚,作为一个生活于世的“代治者”拥有的各种技能和智慧均来自于真主的恩赐,是真主让人类本身依靠其技能和智慧来替主行道。但事与愿违,很多人对此一无所知。而且,还否认真主存在的事实,对宇宙间发生的某些现象仅归其为自然规律,而对真主的大能只字不提。这一方面反映出一些人对真主的信仰麻木不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他们的确对真主显示给人类的征兆无能为力,或者说,无法领悟。只有那些真主所意欲的、真正将其智慧用于适当之处的人,才有可能参悟出真主昭示给世人的真理。一如真主所说:“真主为你们而制服海洋,以便船舶奉他的命令而航行,以便你们寻求他的恩惠,以便你们感谢。他为你们而制服天地万物,对于能思维的民众,此中确有许多迹象。”(45∶12-13)又说:“天地的创造,昼夜的轮替,利人航海的船舶,真主从云中降下雨水,借它而使已死的大地复生,并在大地上散布各种动物,与风向的转变,天地间受制的云,对于能了解的人们看来,此中确有许多迹象。”(2∶164)如此看来,理智健全的人真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这两段《古兰经》文,并结合生活中的实际,或许会参悟出其中的一些道理,从而加深对真主的认识或重新认识真主的本能。
事实上,在大千世界里,回馈给人类的自然资讯,如:月亮围绕地球转,地球围绕太阳转,转得那么规律、科学,而且,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变化的定时性、昼夜交替、太阳东升西落的规律性等都在说明这一切均由一个超自然的存在体——真主操纵。大家不妨考虑一下:一个装满水的杯子,你若不用手去拿,水杯绝对不会自动到达你的嘴边,自然你也喝不到杯中的水。更何况这么大的宇宙万物,如果没有一个超自然的存在体——真主的支配,怎么会产生这么科学性、规律性的运动和变化呢?伟大的科学家牛顿曾肯定了这一观点:“这个美丽的太阳、行星和彗星的体系只能借一位大能的、既明智而又有权威的存在体的计划而存在。这个存在体永远不失,无所不在。正是由于它的永存和无所不在而构成了时间和空间。”一语道出了真主存在的实质。纵然牛顿本身没有信奉伊斯兰教,没有从信仰真主的角度来理性认识真主。但是,他上述的科学概述起码说明了宇宙间的确有超自然的存在体,而这个超自然的存在体,从伊斯兰教的角度而言,就是穆斯林信仰的独一的真主。
还有人们常说的梦境,医学上称其为第六感官。即: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言外之意,梦境完全是由“思”、“想”而促成的。但有一点,若无所“思”、无所“想”而产生的梦境,而且,又成为了生活中的现实,也许大多数人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这又作如何解释呢?难道不是一个超自然的存在体给梦中人带去的一种前兆吗!
真主说:“他的一种迹象是:你们在黑夜和白昼睡眠并且寻求他的恩惠;对于会听话的民众,此中确有许多迹象。”(30∶23)就是说,真主有时往往通过人们睡觉的时候,把他的恩惠以托梦的方式事先预兆给他所意欲的人。但很多人却不醒悟,只有一些人明白其中的寓意。先知穆罕默德对梦境的问题作过这样的阐述:“好梦来自真主,噩梦来自恶魔。谁梦见不愉快的事,让他向左边吹三口,让他求主护佑,免遭恶魔的伤害,那么恶魔不会伤害他。”(见《利雅德圣训集842段》)无论是真主的启示,还是先知的教诲,其中都带有告诫人们真主存在的涵义。
人们可以以黑夜作为参照物而知道白昼的存在;以植物的萌芽作为参照物而知晓春天的存在;以树叶的飘动为参照物而知道风的存在;等等。以此类推,我们就可以通过自身的一些视觉、听觉、感觉、预兆等为参照物,来认识真主的存在。
《古兰经》是真主通过先知穆罕默德传达给世人的一部天经,就是说,它是真主的语言。但是,有一些文人墨客始终坚持《古兰经》是先知穆罕默德自己杜撰的语言。凡是学过历史的人一般都清楚,先知穆罕默德是一个文盲,且不说《古兰经》文本所拥有至高无上的文学价值,微妙的修辞表达,高深的逻辑说理。就其本身预示给人类的某些哲理,不是一个科学家、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等在伊斯兰教传播初期(西元七世纪初)所能及的。更何况是一个大字不识的文盲?举个例子来说,《古兰经》说:“我确已用泥土的精华创造人。”(23∶12)现代科学实验表明:土的核心是由化学元素构成,人体基本也是由多种化学元素构成的。土中含有的金属、非金属、稀有金属,人都含有。甚至比例都基本相同。而泥土的精华不正是那些化学元素吗!换句话来讲,人不就是泥土的物理变形吗!在先知穆罕默德那个时代,连化学成分,分析化学都不具备,但《古兰经》却已作了超前的预示,这能是一般凡人所能预言的吗?举一反三,只要你细心地研究《古兰经》中的一些耐人寻味的奥妙,可能还会得出许多意想不到的真理,在那个时候,定会加深对真主的理性认识。
三、行为性认主
作为一个穆斯林,仅有理论性信仰是远远不够的。还应以其正确的信仰为指南,按照伊斯兰教的要求去立行应有的宗教功修和相应的善功,来展示真主的意愿。即便做的不多或不够完善,也不能算作枉费心机。这样,在理性认主方面才有力度。否则,“天桥把式,光说不练”难以服众。从某个角度说,不付诸任何善意行动的信仰可能会被他人理解为“脆弱的信仰”。真主的意愿,穆斯林不去践行,何谈理性认主?以说理的方式认主,对于一个信仰真主的人来说,良好的作为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综上所述,理性认主的问题,在任何社会、任何时代看来,都很重要。人们只要把认识真主的态度,摆在理性的高度上,那么,他(她)的世界观在一定程度上说就更富有理性化了。换言之,理性认识客观存在的事实才是信仰所要求的标准。若偏离了这个标准,意识形态的本来面目便很难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因此,当我们宣传伊斯兰教意识形态的时候,只要把认识真主、信仰真主的问题趋于具有现实意义的理性宣教,或许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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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文杰 阿訇,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广州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广州先贤清真寺伊玛目)
【来源:《中国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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